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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权属登报申明

宜宾晚报 2014-11-07 00:14 大字

在南溪区棚户改造中,经查有以下居民的房产现无产权争议、无房产证、无土地证、无契书,现予以公示。如需举报,请在2014年11月12日前到南溪棚改办(南溪街道荷堰塘原建设局大院)实名举报,联系电话:0831-3837872。如无异议,2014年11月12日后南溪棚改办将对如下居民办理相关手续;如该房屋有产权纠纷问题,以下申明人所签定有关协议、合同等自动失效,相关责任损失由申明人本人全部承担。

1、申明人:韩进凤,拥有南溪区南溪街道麻柳街27-3号号房屋,建筑面积约54.14平方米,东至陈小春,西至厂房,南至廖小东,北至马平。

2、申明人:张开元,拥有位于南溪区南溪街道复兴街2号附3号房屋,建筑面积约108.08 平方米,东至沈天喜,西至公房,南至南溪街道卫生院,北至南溪区公安局。

3、申明人:刘泽富,拥有位于南溪区南溪街道复兴街2号附2号房屋,建筑面积约47.54 平方米,东至张开元,西至朱才芬,南至南溪街道卫生院 ,北至南溪区公安局。

4、 申明人:朱才芬,拥有位于南溪区南溪街道复兴街2号附1号房屋,建筑面积约49.3平方米,东至刘泽富,西至公房,南至南溪街道卫生院 ,北至南溪区公安局。

5、 申明人:阚思如,拥有位于南溪区南溪街道寿华街58号房屋,建筑面积约151.64平方米,东至寿华街,西至辛绍和,南至李长春,北至南溪食品公司宿舍区。

宜宾市南溪区棚户区

改造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11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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