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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启动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

宜宾晚报 2014-11-29 00:03 大字

●重点是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市政桥梁道路等民生工程 ●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严查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行为 ●着力解决地面和墙面裂缝、渗漏以及混凝土浇筑不密实等问题

晚报讯 从即日起,宜宾启动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治理两年行动,以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行为。昨(28)日,市住建部门召集各建设施工、勘察设计和监理等单位的500名代表作动员部署。

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治理的范围包括全市在建、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是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市政桥梁道路等民生工程。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以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对于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各区县住建部门要按照质量终身责任的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主体的责任。

各地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分包及挂靠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计入不良行为记录,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各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向社会公布,让公众了解和监督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鼓励公众举报违法行为。

各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对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加大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整治的监管力度,深入调查分析出现的质量问题,结合群众投诉和反映的问题,突出重点制定方案,着力解决建设工程楼地面和墙面的裂缝、渗漏以及混凝土浇筑不密实等问题,加强对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的指导,狠抓工程实体质量突出问题治理。

加强建设工程的质量检测和监管。严格执行见证取样制度,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建筑材料的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超越资质范围从事检测活动,依法查处相关单位篡改或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机构管理,充分发挥鉴定机构作用,为工程质量鉴定及处理提供技术服务。

各地还要制定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纲要,明确发展目标:新建政府投资工程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应有一定比例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大力发展绿色建筑,鼓励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加大成品住宅的建设力度,逐年提高成品住宅开发建设比例。

晚报记者 江华 实习生 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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