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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掏钱 老鹰获救

宜宾晚报 2014-10-17 00:21 大字

晚报讯 14日晚,在宜宾市一中就读的学生何彦松放学回家途中经过一家宠物店时,发现该宠物店正在贩卖一只老鹰,小何掏出300元把鹰买下后,送到了附近的派出所。

“警察叔叔,我刚买了一只鹰,它不应该被贩卖。”14日晚上8点左右,刚刚放学的何彦松路过宜宾市忠孝街一家宠物店时,看在该宠物店正在贩卖一只鹰。“我知道那家宠物店经常在贩卖猫头鹰之类的,因为我平时喜欢看动物世界,所以知道这只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我们应该予以保护。”何彦松说,“我当时就问多少钱,宠物店里的人说300,我又不会讲价,就拿出了自己几个星期存下来的零花钱购买了这只鹰。”随后,何彦松提着装了鹰的笼子来到了翠屏区公安分局西城派出所。

15日,翠屏区森林公安局人员查看后认为,何彦松购买的这只鹰确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目前已送外翠屏山动物园,经鉴定无伤后将予以放生。

民警提醒市民,今后如果发现类似情况,不必花钱购买,请直接拨打110报警电话。晚报记者 车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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