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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横穿高速5车连撞3人死亡 交警称行人上高速引发事故可能被要求赔偿

成都商报 2013-10-08 10:06 大字

成都商报记者 张柄尧

核心提示

泸渝高速5车相撞,两名重庆游客魂断回家路。而事故起因竟是有行人横穿高速公路。警方表示,若车方无违法行为,行人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砰!砰!砰!前晚19时许,泸渝高速宜宾往泸州方向590KM+900M处,发生一起5车连环相撞事故。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高速交警介绍,5车撞成一团,缘起一名行人横穿高速公路。律师则表示,行人上高速极具危险性,“若引发交通事故,行人被撞后还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高速路上遇车祸 下车避险被撞

躺在纳溪区人民医院病床上,重庆南岸区居民郭大姐难抑悲伤。10月1日,郭大姐和其他4名亲人一道,驾驶一辆福克斯轿车前往云南昆明游玩。6日,一家人踏上返乡之路。当晚19时许,途经宜泸高速白鹤林附近时,车祸发生了。郭大姐的大舅舅和小舅妈不幸当场遇难。郭大姐则尾椎骨骨折。此时,一行人距离重庆家中不足2小时车程。

郭大姐介绍,5车连环撞击事故中,她所在的福克斯在第二车位置。“我们的速度并不快。前面一车突然停了下来。紧急刹车避免和前车相撞后,我们离开小车,准备撤离至高速路护栏以外。为了提醒后车,我们还打开了双闪。然而,我们刚刚下车,后面的车就冲了上来。先撞人,再撞车,最终撞成一团。”

5车连环撞 事故造成3死5伤

61岁的刘可明驾驶的小车,在5车连环撞击事故中,由于正好处于中间位置,受损最为严重。刘可明介绍,当时天色已经昏暗,“灯光照射下,我看到右边仿佛有一个东西。我当即往左边打方向盘。没想到,一头就撞在了左边的一辆小车上。”

刘可明回忆,发现前面可能存在异常情况后,自己紧踩刹车还拉了手刹。“刚把手刹拉好。砰的一声,后面一辆车又撞到我的车上。我还没从巨大的冲撞中反应过来,又一次被撞。我的车接连被撞了两下,完全报废了。”

采访中,郭大姐和刘可明均表示,整个事故的发生和行人横穿高速公路相关。“第一辆车撞到一名横穿高速的行人并紧急刹车后,由此引发了后面一系列撞击。”

这一点,成都商报记者从高速交警方面也得到了证实。对此,泸州市交警支队高速大队负责人王远洪表示,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其中除第二车两名死者外,第三名死者则是当时横穿高速公路的行人。

交警说法

横穿高速风险大 被撞了还可能担刑责

王远洪表示,行人上高速,这是让全国不少高速公路管理者头疼不已的问题。“此前,我们曾开展过多次执法行动,但始终无法杜绝。有的行人贪图方便,甚至会故意损坏高速路隔离网,进入高速。”目前,事故原因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该负责人表示,如果事故中车方没有违法行为,行人将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包括相应的民事赔偿。

四川杰可律师事务所律师冯骏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行人上高速,本身就是违反道法的行为,具有相当危险性。“除了承担被撞的风险外,甚至还可能出现被撞后还得赔钱或承担刑事责任。”

以该起事故为例,冯骏表示,虽然横穿高速者已经死亡,“但由于触发后面一系列重大损失。横穿高速者如果被认定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将在个人财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如果本次事故中横穿者没有死亡,最终被交警部门认定承担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除了民事赔偿外,还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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