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周克华女友当庭翻供

绵阳日报 2013-01-17 03:49 大字

15日,制造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并已毙命的周克华再次进入公众视野,这一次是因为周克华的女友张贵英受审。

自2012年4月结识周克华起,张贵英走上了一条她不曾设想的路。检方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和窝藏罪对张贵英起诉。张贵英推翻了之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并坚称自己无罪。张的两位辩护律师姚飞和李永超则为其进行了无罪辩护。

法庭上,检方认为张贵英身犯两罪,建议对其合并执行4年至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辩控焦点

1被击毙的是否同居者?

在庭审中,控辩双方争议焦点是:张贵英是否主观上明知周克华是通缉犯,是否明知自己存的钱是犯罪所得。辩方律师认为,最大的疑点在于,和张贵英同居的那个人、“8·10案”中的罪犯、把钱给张贵英的男人、被警方击毙的男人这4个人,是不是同一个人。

检方出示多项证人证言,其中包括DNA鉴定结果以及从张贵英租住房内提取的周克华指纹等证据,以证明周克华就是“8·10”案的作案人,且张贵英和周克华有关,并为他提供了居住等条件,因此她构成窝藏罪。但是,为张贵英做无罪辩护的辩护人姚飞提出,证据并不能证明持枪抢劫杀人的周克华和与张贵英同居的是同一人。“你辨认周克华的尸体了吗?”“没有,我只是辨认了照片。”张贵英回答。姚飞就此说,凭照片本来就辨认不清,更何况现在有强大的PS技术,因此凭照片不能断定被击毙的周克华和张贵英的同居男友是同一人。

姚飞还提出,“8·10”案后,张贵英还和同居男友在电影院看了电影。如果真的是周克华,他怎么可能在明知全城通缉的情况下,还大摇大摆进电影院看电影?所以,周克华和张贵英的同居人不是同一人。对此,公诉人说,这更能说明周克华是个亡命之徒,是个悍匪,自恃有枪而有恃无恐,说明张贵英包庇的是个重要案犯。

2是否构成窝藏等罪?

检方认为,张贵英的行为构成窝藏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为此提供了大量证据。辩护人姚飞认为,指控证据不足,指控的两个罪名不能成立。

检方出示了两人第一天到重庆的证人证言等,还原了两人来挣钱的事实。但张贵英否认与周克华到重庆是为了挣钱,“我当时答应到重庆是为了玩和治病。”但她也承认,她于6月底已经知道周克华的身份,因为周克华拿出身份证晃了一下给她看,但张贵英觉得不太像,觉得是“开玩笑”。

对于检方指控的将6万元存入银行卡,张贵英辩解说,收钱时并不知道6万元是赃款,她是在看了新闻后才知道这6万元是周克华抢劫来的。在重庆期间,两人并不居住在一起,“我们没有一点感情基础,周克华说各自都是自由的。”因此,她不知道周克华的行踪。但是检方提供的短信证据显示,周克华给她6万元之前,事先告诉她“发工资”。

3是否向周通风报信?

另外,在周克华持枪劫杀人案发生后的8月10日至8月13日期间,张贵英多次用电话和短信的方式与周克华联系,将自己所了解的公安机关侦查和追捕的相关情况告诉周克华,并向周克华提供他试图用来掩盖他右唇上白痣的口红。对此,张贵英在庭上说,8月13日上午,她还在睡觉时,接到周克华的电话,约她在沙坪坝公园见面,要她带上一支口红。见面后,手拿一份报纸的周克华给了她一部新手机,让她用新手机和他联系,不能用这个电话联系别人。“我带去的口红,他只是在手上擦了一下,就还给我了。”张贵英说自己发给周克华的警方侦查和追捕内容是公开发布的,并不是秘密,所以不认为是帮助周克华逃匿。“我根本不知道他在哪里,怎么提供他逃跑的条件?”

但是,检方当庭出示的两人大量短信往来内容,证明其时的周克华,尤其是在作案次日的11日,并不是很了解网上所说的警方当时的侦查和追捕情形。

对于这些两人往来的短信,辩护人姚飞提出,这就像两个朋友间在讨论一个新闻事件一样。

鉴于控辩双方对于证据分歧较大,法庭表示,证据是否采信再作合议。

4供述时是否精神异常?

据了解,张贵英患有癫痫,其辩护律师辩称其在接受审讯时可能癫痫病发,警方应该在审讯前问她是否发病。同时,张贵英被抓后难免出现激动的情况,在此情况下,张贵英在接受审讯时做出的有罪供述,不能作为判案依据。

在庭审中,张贵英称,她平时都需要服用药物,才能维持正常的精神状态,但8月14日被抓当天并未服药,而且警察告诉她说已经通知她父母。因担心以后无法跟父母相处导致家庭破裂,她在审讯时头脑极其混乱,在接受审讯时做的笔录可能与事实有差别。

检方当庭播放的8月17日的审讯录像显示,张贵英精神状态正常。同时,检方提供的精神医学司法鉴定书显示,在6月10日-8月14日期间,张贵英的行为不受精神病支配,张贵英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在法庭质证过程中,律师问张贵英是否受过刑讯逼供,张贵英回答说:“首次做笔录的时候,警察说明了自己的身份和审讯目的,让我如实交代,没有打过我。”

(综合《京华时报》《中国青年报》)

两宗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检方材料显示,周克华最初称自己叫“刘东”,是一位海归。其间,周翻出通缉“曾开贵”的信息给张看,称“曾开贵就是我”。

周克华还向张展示过一支枪。2012年8月10日,王敏的丈夫等人从银行取款出门后,被周克华用枪杀害,周抢走7万元钱。中午,周将其中6万元交给张贵英,叮嘱她分多次存入银行。

辩方:就“犯罪所得”,张贵英自己说,“8·10”枪击案后见过周,是周在短信中让她到酒店去拿40万元,最终给了她6万元。张贵英辩称,自己不能确定这些钱是否合法。

被控窝藏罪

检方强调,张贵英还多次用不同电话号码与周克华通话或短信往来,将自己了解的警方侦查和追捕情况告诉周克华,并向其提供化装用的口红。

据此项和与周同居等行为,检方指控张涉嫌窝藏罪。

辩方:张贵英辩称,自己提供给周的信息,都是网上公开信息。

辩护律师称,如果所谓“窝藏”是指周在宜宾期间,张明知周持枪,还为他提供住宿,那么“现在配枪的公职人员也经常到某些场所去玩,怎么就能辨认对方一定是坏人呢”。

辩护律师提出,周克华到重庆后并没有和张贵英住在一起,案发后两人也只是通过短信和电话联络,张贵英并没有窝藏周克华。

庭审细节

短信曝光

“我和周克华没有任何感情!”在回答公诉人提问时,张贵英用的是普通话。

根据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张贵英在手机名片中把周克华的电话号码设成“老公”。张贵英说,老公只是一个称呼,“我觉得咋个称呼无所谓”。

证据显示,在“8·10”枪击案发生后,张贵英、周克华用手机短信保持着联系。

周克华:(凶案现场)有3部手机,其中一部还是iPhone4,我都没有要!

张贵英:笨!不过幸好你没要,智能手机都有定位功能,开机就知道位置,老公很专业!

周克华:现在是第一波造声势,第二三次都是大买卖,手法与第一次完全不一样!OK?工作汇报完毕!

2012年7月27日,在张贵英独自返回宜宾期间,周克华曾与她互发了几条短信。

周克华:在干什么?是不是心里害怕了,想退出?

张贵英:你神经病啊?我怎么可能退出,这几天我一直在看小说。

周克华:我会在属于我的50%中给你40万治病,那是你应得的!

关于周克华

辩护律师认为,如果周克华仍在世,对张贵英行为的认定,需要以周克华的犯罪证据为前提。比如周是不是实施了“8·10”枪击案。如果周克华已死亡,也同样需要证明,张贵英认识的曾自称“刘东”的周克华与检方所称的“周克华”是同一人。

当庭法官曾陈列12个人的身份照片信息,让张贵英指认,张指向第10位,但第11位才是周克华。然后,当庭放了一段“8·10”枪击案中的剪辑视频,张认为视频中男子走路不像周。庭上,张也无法辨认照片上被击毙的人是不是周。

检方则在庭上出示了相关DNA鉴定记录。 (据《法制晚报》)

新闻推荐

沪昆高速邵怀段货车追尾客车爆燃已确认43人死亡6人受伤

7月19日3时左右,沪昆高速湖南境内邵怀段1309km处发生两车相撞爆燃事故,截至目前,事故共造成5车烧毁,已确认43人死亡,6人受伤送医救治。具体死亡人数仍在进一步核查。“红眼客车”夺命已非第一次。...

宜宾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宜宾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