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出状况要赔近50万医院摊派大家一起赔钱?
在一起医患纠纷中,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赔偿了患者各类经济损失约49万元,其中70%由医院承担,30%由发生医疗瑕疵的妇产科承担。妇产科将赔偿金额分摊到各医护人员头上,并按职称、职务不同逐月从奖金中扣除。部分一线员工认为自己无过错,不应该承担科室的赔偿责任,并指医院强行摊派。
反映:没有过错凭啥扣我工资?
10月20日,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妇产科工作人员小雪(化名)向媒体反映:“医院妇产科在去年一起医疗事故中,因医生失误致新生婴儿缺氧后脑瘫。根据鉴定机构的结论,宜宾市中院终审判决宜宾三医院赔偿患者。”
小雪称:“事发后,当日主治医生被医院方解除合同辞退。医院方只承认担当该起医疗事故的赔偿金额的30%,其余的70%赔偿金额由妇产科所有医生和护士来承担(共计18万余元),平均每个医务人员每月扣400元工资,扣除15个月满18万为止。”医院和科室的做法让小雪感到困惑:“主要责任在于当日主治医生的违规操作,为什么要扣除其余医护人员的血汗钱?”
解释:风险共担体现团队精神
宜宾市第三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冯天雷告诉成都商报记者,医院妇产科在去年处置一个新生儿接生的业务中,由于医生的诊疗行为存在瑕疵,医患双方经过沟通达成补偿协议。并非职工所反映的“医疗事故”,该纠纷的处置也未经过法院审理判决,而是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另外,当事医生也并非被院方辞退,而是由于其考取了其他医疗机构的更高职位。
冯天雷说,该医院根据上级医疗行政管理部门相关文件,并结合医疗行业惯例,制订了兼顾公平和团队互助的奖励暨过错处理办法,本着团队互助和风险分担的原则,有奖励时各科室职工人人分享团队成果;有过错进行处罚时,各科室人人分摊风险从而减少直接责任人的经济压力。
冯天雷告诉记者,考虑到团队及其成员的实际承受能力,医院承担了70%即34.5万余元,只有30%即14.8万元由全科室(团队)29名职工共同承担。医院先行垫付了所有赔款,其后再从妇产科及团队成员每月奖金中逐月扣除。
成都商报记者 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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