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溪区财政局 推进大观镇县域副中心镇建设
本报讯(田甜)为促进大观镇县域副中心镇建设发展,培育成为城市发展新的增长极,南溪区财政局按照“统筹兼顾,分类保障,增加财力,激发活力”的思路,积极探索大观镇县域副中心镇建设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设立专项资金。区财政设立大观镇副中心镇建设年度专项资金,自2020年起,每年预算1000万元专项用于项目建设。
增加镇级收入。一是增加大观镇本级税收收入。自2020年起,区财政不参与大观镇税收分成,全额归属大观镇本级收入。二是增加土地出让金收入。大观镇未来土地出让收入,按规定计提专项基金上解后,区财政全额安排用于大观镇建设支出。
建立激励机制。区财政每年预算大观镇副中心建设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100万元,根据大观镇副中心镇建设考核结果安排拨付。
足额配套市级专项资金。区财政按不低于1:2的比例专项配套于市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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