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提速推进
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特别报道
自省委政法委召开的全省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会议后,宜宾两级法院紧扣改革主题,以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的“四个在法庭”为目标,着力抓准方向、重点、结合三个关键点,力促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有序推进。
抓准方向 谋篇布局快启动
宜宾两级法院准确把握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本质内涵和目标要求,将庭审实质化改革作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纳入全市法院重点工作内容进行部署推进,及时制发了《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试点方案》,成立了庭审实质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督查,全力提速推进。
今年3月1日,全市法院系统首个实质化庭审示范庭在筠连县法院召开。3月9日,全市法院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研讨会在江安县法院召开,会议邀请了四川大学马静华教授亲临授课,并邀请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律协、律师事务所相关领导同志参与研讨,全市各基层法院均派员参加,为改革建言献策。3月24日,召开了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暨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推进会,明确提出由“试点改革”转变为“全面推进”,并将全市法院院长纳入改革领导小组成员。4月11日,首个由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实质化庭审示范庭在南溪区法院召开,市区两级政法系统相关同志及南溪区人大代表、社会群众、媒体记者等100余人现场观摩了庭审。6月20日,全市政法系统观摩示范庭召开,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旭东担任审判长,宜宾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其出庭支持公诉。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政,市政协副主席王宾,市中院院长杨玉泉,市检察院检察长蒋世林,部分宜宾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庭旁听了庭审,全市政法系统相关同志共160余人参与了观摩。
截至目前,宜宾已全面启动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工作。
抓准重点 创新思路夯举措
宜宾两级法院紧紧抓住庭审这个主战场,力求目标集中在庭审、举措发挥在庭审、效果体现在庭审。
以庭前会议为突破口,促进庭审集中高效运行。宜宾市中院进一步完善庭前会议工作机制,结合宜宾实际,细化庭前会议的召开情形、召开程序等事项,将申请回避、排除非法证据的提出、交换出庭证人名单等程序性事项,集中到庭前会议处理;做好证据开示,庭前组织控辩双方将庭审中拟出示的证据全部向对方展示并形成证据目录清单,避免证据突袭,保障举证质证充分。探索被告人参与庭前会议制度,明确被告人是否参与庭前会议情形,充分保障被告人合法诉权。根据庭前会议情况,整理归纳达成共识内容,形成庭前会议报告,并经参会人员签字确认,实现庭前会议与庭审程序的有效衔接。自启动实质化改革以来,全市共召开庭前会议46次,实现庭前解决程序性争议19个。
以“四个在法庭”为遵循,转变传统审判理念。切实转变“身份”理念,变“纠问式”为“控辩式”,明确法官作为居中裁判者,着重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在法庭调查、辩论环节平等对抗,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实现案件事实证据查明在法庭。切实转变“质证”理念,坚持证据裁判原则。加大多媒体示证力度,强化视频资料当庭播放,物证、书证现场展示,增强举证效果,累计运用多媒体示证案件72件。优化质证方式,对无争议证据实行简化出示,对有争议证据实行“一证一举一质”,增强质证效果;增强举证、质证的公开性、对抗性,加大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具有专业知识人员出庭作证率。改革以来,累计运用多媒体示证案件78件,证人出庭作证76人次,侦查人员出庭作证36人次,鉴定人及专业知识人员出庭作证22人次;切实转变“裁判”理念,树立非法证据排除和疑罪从无原则,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及时启动程序有效排除非法证据;对不能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证明程度的,依法作出无罪判决,做到有罪则判,无罪放人。通过实质化庭审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案件7件,排除非法证据2件。
以同步调研为基础,完善实质化改革工作机制。为及时固化改革成果,宜宾市中院对先期试点法院进行了明确分工,明确翠屏区法院对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和证据认证规则;南溪区法院对诉讼权利保障、证据展示和交换;筠连县法院对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一审示范庭庭审提纲、证人鉴定人出庭;江安县法院对证人鉴定人的保护、庭审实质化模式;珙县法院对庭审征询原则、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轻刑快审)进行有针对性的调研并分别形成报告,确保庭审实质化改革成果及时转化,并建章立制,目前各法院正在调研过程中。
抓准结合 优化资源重实效
宜宾两级法院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统筹推进相关配套改革,为实质化改革创造良好条件。
与员额制改革相结合,配强队伍。两级法院充分保障刑事审判力量,根据刑事审判工作的独特性,在遴选法官中分配具有丰富刑事审判经验的40名入额法官充实到刑事审判岗位。同时,选派政法学院毕业的高学历专业人才到刑事审判部门重点锻炼,遴选一批优秀年轻法官进入专业法官会议,增强了团队活力,配强了审判队伍。
与轻刑快办机制相结合,推进繁简分流。大力推行轻刑快办工作机制,努力构建“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的工作格局,通过加强与公、检、司三机关的协调沟通,健全常态联络机制,在全市探索实行案件分流、联合初审、独任审判、审批提速“四步法”工作机制,有效推动轻刑快办工作常态化,改革以来,全市适用轻刑快办机制审结案件数为386件(其中检察机关明确标识的仅两件),占简易程序案件总数比例为39.4%,平均审理周期为9天,宣判方式均为当庭宣判,服判息诉率达到94.2%,适用案件数同比增长187%。
与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强化技术保障。两级法院面对刑事庭审实质化改革对庭审方式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利用“四大平台”公开和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大对刑事审判庭的建设投入,通过增配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装备、多媒体示证设施、庭审直播平台等,全面完成对全市法院刑事审判科技法庭的升级打造,进一步加大了庭审公开力度和科技水平。同时,两级法院全面落实直播要求,积极开展刑事案件网络同步直播;南溪区法院等还积极采购证人出庭作证语音、图像处理系统,加大对出庭作证的证人、鉴定人、被害人等的保护力度。
下一步,宜宾两级法院将重点做好强化监督指导,加快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进度、创新工作思路,全面提升庭审实质化工作成效、注重协调配合,着力构建庭审实质化长效机制三方面的工作。
莫凡钟丽记者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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