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政法快讯

宜宾日报 2016-11-22 00:00 大字

市公安局督导珙县工作

本报讯(龙韬)11月16日,宜宾市公安局第四督导组相关人员到珙县检查督导公安改革工作。

在珙县数字信息综合服务中心,督导组一行认真听取了珙县公安局关于如何资源共享,实现公安、城管、国土多部门资源整合,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等的介绍。在巡场派出所,督导组一行实地查看了该所办案中心、办公场所、警营文化建设等后,予以充分肯定,并就具体工作开展、设施改建等提出了合理建议。

市司法局干部职工接受警示教育

本报讯(张涛)为切实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11月17日,市司法局纪委组织市局在家党委成员、各部门干部职工、临港司法分局全体干部50余人到宜宾监狱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

干部职工参观了服刑人员工作区和生活区,观看了宜宾监狱的专题片,听取了两名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肖自力同参会人员交流了自己参加警示教育活动的体会。大家一致认为,到监狱参加警示教育形式直观,震撼力强,是一次心灵的洗礼,要引以为鉴,牢记宗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男子未申报流动人口信息被罚

本报讯(刘友婧 梁昱)11月14日,兴文县公安局太平镇派出所查处一起不按规定申报流动人口信息案。

11月8日,兴文县太平镇派出所民警到辖区各单位进行流动人口清理时,发现某企业的工人廖某某属于流动人口人员,遂要求其将个人信息如实提供给公安机关,并到相应的申报点申报流动人口信息。但廖某某以自己即将辞职回家为由,拒绝向公安机关提供个人信息,也不按规定到申报点申报流动人口信息。为此,派出所民警特意到廖某某所在单位宣讲《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并多次要求廖某某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个人信息,但廖某某仍拒不改正。直到11月14日,廖某某依旧没有到相应的申报点申报流动人口信息,最终被依法处以罚款200元。

民警提示:根据《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罚款。

石鼓整治农村道路交通违法

本报讯(本报记者)11月15日,南溪区石鼓派出所联合罗龙交警中队开展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在辖区各重点路段和路口采取设卡检查与流动巡逻的方式对过往的客运车辆、货车、三轮车、摩托车等重点车辆进行逐一检查。此次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警车3辆,警力10人,共检查过往车辆100余辆,纠正和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0余起,现场劝导教育50余人。通过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极大地震慑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了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为净化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

新闻推荐

宜宾市南溪区工商联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

根据四川宜宾市南溪区脱贫攻坚工作安排,宜宾市南溪区工商联主席聂亚男率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到马家乡落实脱贫攻坚工作。南溪区工商联各干部职工主动与各自所帮扶的贫困户户主取得联系,亲自到所帮扶的...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

热门评论 政法快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