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镇纪委 严把公务用车改革关
本报讯(肖茂春)近日,南溪区刘家镇出台《刘家镇机关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办法》,镇纪委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四个必须”。
一是必须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集中停放制度,除正常公务活动外,公务车辆一律不得停放在宾馆、酒店、购物广场、娱乐场所等与公务无关的场所。二是必须实行“先请示—再审批—后用车”制度 ,公务车辆仅限用于突发事件处置、参加区级部门的重要会议等六类使用范围;三是必须专职司机驾驶公务车辆,严禁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严禁向企业借车调车使用,严禁领导干部私驾公车;四是必须粘贴公车特殊标识,不得影藏、涂改、损毁标识以逃避监督。通过强化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全镇党员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有效遏制公车违规使用等不正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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