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筠连县女教师涉嫌遭村文书猥亵已立刑案 嫌疑人被刑拘
为四川宜宾市筠连县孔雀乡代课女教师鸢薇(化名)提供法律援助的重庆中西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维12月14日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筠连警方已对鸢薇涉嫌被猥亵一案刑事立案。筠连县公安局工作人员也表示,目前,嫌疑人梁某刚已被刑拘。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此前报道,今年7月6日,在孔雀乡某小学代课19年的女教师鸢薇到同乡帅家村村办公室上厕所时,被村文书梁某刚堵在厕所门口抓住手腕抓胸猥亵。
筠连县人民医院的7月6日晚的诊断材料显示,鸢薇事后右上肢广泛软组织挫伤;右侧胸壁、乳房皮肤软组织挫伤。
入院治疗期间,鸢薇7月11日被查出怀孕,她于7月13日出院,但7月14日因下体出血再次入院治疗时出现流产症状。8月9日,医院经检查后确诊鸢薇自然流产。
对于涉嫌猥亵鸢薇的村文书梁某刚,筠连县公安局7月7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对其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对警方处理结果不服,今年8月1日,鸢薇到筠连县人民政府法制办提交证据材料申请行政复议,并向筠连县检察院递交材料反映情况。
10月26日,筠连县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筠连县公安局作出的处罚决定基本事实清楚、程序合法、处罚适当,决定维持该处罚决定。
筠连县检察院侦监科负责人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他们看过鸢薇的诊断材料和事件描述后,已要求公安对此立案侦查,因为涉嫌犯罪。
对于该事件,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智勇、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昌松均认为警方应进行刑事立案,理由是若代课女教师鸢薇反映的情况属实,涉事的村文书可能构成强制猥亵。首先,当事双方是陌生人;其次,从医院的诊断材料来看,当时女教师遭受了对方的暴力;第三,该事件发生后,无论直接还是间接原因,女教师出现流产,已造成严重后果。
12月14日下午,鸢薇告诉澎湃新闻,今日中午筠连县公安局工作人员打来电话称,已对此案刑事立案,并让她到公安局签字。
梁某刚涉嫌强制猥亵被筠连县警方刑事立案。 鸢薇 供图
鸢薇随后赶到县公安局,在将情况讲述给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后,她又到公安局刑侦大队做笔录材料。民警在细致询问三个多小时后,将《受案回执》和《立案告知书》两份法律文书交给鸢薇。
鸢薇提供给澎湃新闻的《立案告知书》显示,筠连县公安局认为有案件事实发生,需追究刑事责任,现立鸢薇被猥亵案侦查。
《受案回执》显示,鸢薇7月6日报称的梁某刚强制猥亵一案已受理,受理单位为筠连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12月14日晚,筠连县公安局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表示,嫌疑人梁某刚已经被刑事拘留。
鸢薇说,拿到两个法律文书时,她的心情高兴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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