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注意:有人冒充警察开罚单

宜宾晚报 2019-09-05 11:25 大字

晚报讯 注意,有人冒充警察开罚单。近日,江安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因伪造交通管理部门违法停车告知单骗取钱财的案件。

2018年10月,被告人赵某玉经营了一家卤味店,但由于生意不好缺钱用,在网上看到可以利用违法停车告知单诈骗的新闻,心里一动,把这个想法告知了自己的侄子杨某钱(未提起公诉),杨某钱对此事也产生了兴趣。

于是,赵某玉从网上购买了手持打印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相关印章图片和用于实施诈骗的电话卡、银行卡账号等作案工具。在调试制成假违法停车告知单后,电话邀约杨某钱到长宁县城,并向杨某钱当面演示了操作过程。

2018年12月3日下午,赵某玉与杨某钱驾车来到江安县江安镇某街道,发现街道两边未规划停车位,道路两侧停放有车辆,赵某玉便用手持打印机伪造江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某中队违法停车告知单,由杨某钱将伪造的违法停车告知单贴在车辆挡风玻璃上。

当晚,赵某玉与杨某钱又来到长宁县长宁镇某街道。赵某玉以同样的方法伪造长宁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某中队违法停车告知单,并让杨某钱将伪造的违法停车告知单贴在对应的车辆挡风玻璃上。

为将骗取的“罚款”转入自己账户,赵某玉用在网上购买的电话卡申请了微信账号,并绑定了在网上购买的银行卡,在伪造的违法停车告知单上打印了该微信账号的收款二维码,企图引导受害人通过微信扫码处理违章,达到骗取钱财的目的。

赵某玉和杨某钱万万没想到,他们的“发财”计划在贴上假罚单后就宣告失败,二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江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赵某玉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一案,于2019年7月17日向江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赵某玉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郭雄 邱静媛 晚报记者 郎麟

多知道一点

目前,交警的违停通知书是没有二维码的,一般只有手写违停罚单和PAD机打罚单。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部分罚单的确也有印制二维码的,但这种二维码扫描后是直接进入到交通官方微信,而不是进入到微信付款的界面。凡是扫描二维码就直接进入微信转账界面的,就是假的罚单,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及时报警,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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