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银行工作人员兑换外汇”

宜宾晚报 2019-08-02 10:32 大字

晚报讯 近日,江安县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有关老年人的诈骗案件,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骗子竟然是通过冒充银行领导,虚构需要兑换外币来骗钱,金额累计达99000元。

据查明,被告人赖某添伙同徐某芬(已判)、黄某荣(另案)、林某芳(已判)等三人千里迢迢开车从广东省窜至四川省江安县四面山镇伺机诈骗他人钱财。四人经过深入策划,一致决定通过由赖某添冒充银行领导,徐某芬负责寻找诈骗对象,黄某荣假扮银行工作人员,林某芳假扮需要兑换外币的人员的方式进行诈骗,并且将诈骗对象锁定在当地老年人身上,可谓是目标明确、分工到位、策划周密。

诈骗计划制定周详后,四人便开始实施犯罪。先后在江安县四面山镇、迎安镇、铁清镇诈骗三次,骗取了李某文现金9000元,胡某华现金40000元,曾某开现金50000元,共计99000元。其中被告人赖某添参与作案三次。

被害人曾某开陈述:2013年4月17日上午,刘某朝叫被害人曾某开帮一男(赖某添)一女(徐某芬)看地基风水。这两人叫被害人曾某开上了一辆黑色的小车驾驶到铁清街上,赖某添自称是信用社“主任”。一女子(林某芳)给“主任”赖某添打电话讲,到信用社换外币与工作人员吵架,于是“主任”赖某添便叫林某芳过来。林某芳与“主任”赖某添见面后,对“主任”赖某添说自己有急事要用外币兑换成5万元。“主任”赖某添说自己去换,过了会儿“主任”赖某添提了5万元回来,林某芳打开看后说不要“主任”赖某添的钱,怕有诈。“主任”赖某添叫被害人曾某开以1:5的比例拿钱换。

被害人曾某开同意后与看地基的女子徐某芬一起在广福信用社取了48300元,后被害人曾某开拿了5万元给“主任”赖某添,“主任”赖某添讲还要筹6万元给林某芳,并讲自己联系了铁清信用社叫被害人曾某开去拿。被害人曾某开下车后经询问信用社才知道被骗了。

2018年12月13日,被告人赖某添因涉嫌犯诈骗罪被逮捕。江安县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3月18日向江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赖某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被告人赖某添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决被告人赖某添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法官提醒,骗子诡计多端,一定要提高警惕。特别是老年人,对于陌生人涉及钱财的事情更要多留心眼,不要上当受骗!

任晓玲 邱静媛 晚报记者 陈代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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