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72名重点“修复对象”——修复工程让他们再“站起来”

四川日报 2018-08-03 06:48 大字

宜宾市江安县

□本报记者黄大海

8月2日上午,宜宾市江安县教育局后勤保障中心主任王志通早早来到办公室,“中小学安全状况检查还有一些收尾工作要做。”王志通说。干劲十足,是他现在的工作状态,“作为一名受过处分的党员干部,党组织没有放弃我,反而通过多种修复形式帮助我重新‘站起来\’,不努力怎么行。”

今年年初起,江安县纪委正式开展受处分党员“修复工程”,让受过处分的党员干部“站起来”,重新激发他们的干事创业热情。

刚受处分那会儿觉得自己已经“倒下了”

王志通原本是江安县一所中学的校长。2014年,因在学校里推行课时补偿制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并被免去了校长职务。“本来想激发老师们的上课热情,提高教学质量,但因不懂纪律反而犯了错。”他有些懊悔。

被处分、撤职,王志通的工作和生活一下子掉进了“深谷”。之后有一段时间,虽然他每天照常去上班,但却没有了工作热情。“情绪低落,感觉自己已经‘倒下了\’。”

不止王志通。去年,江安县粮食局的一名工作人员受到处分。因情绪低落,“每次找她谈话都泣不成声,她的家人也不在身边,我们很担心会出其他问题。”江安县粮食局副局长王洪春说。

“我们走访发现,受到处分后,一些党员干部不仅会受到周围同事的非议,也会遭到家人的不理解。”江安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郝敏介绍,内外因素交加,个别党员干部就因此消沉下去了。

同时,郝敏还发现,有些党员干部并非有意触犯纪律,“他们的内心还有干一番事业的想法。因此,重新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热情就是对他们最大的帮助。”

一人一计划一方案让生活重回正轨

如何激发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干事热情?今年初起,江安县纪委针对受过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修复工程”,即根据“一人一计划一方案”原则,所在党组织制定帮扶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通过谈心谈话、入户走访、学习党章党规等方式,让这些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重回正轨。

如何确定“修复”对象?“必须通过一整套机制的考验。”江安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工作人员刘佳衡告诉记者,首先要看错误大小和性质,只有“值得修复”的干部才会被列入“修复工程”;其次,接受“修复”的干部必须通过干部群众评议、自我评价、组织评定等多道“关卡”,确保思想上、行为上真正认识错误并改正。最终,通过违纪类型、受处分程度、思想认识等综合评判,江安县确定了72名重点“修复对象”。

据悉,“修复工程”开展至今,已有4名受处分党员干部通过层层“关卡”,成为“已修复干部”。

同时,“修复工程”也受到了相关党员干部和其所在单位的好评。王志通说:“现在我在新岗位上找到了工作的激情,也明白了做事情一定要守规矩。”而据王洪春介绍,得益于“修复工程”,江安县粮食局受处分的干部不仅恢复良好,还主动承担了一些新的工作。“是‘修复工程\’拉了她一把。”

据介绍,下一步,江安县纪委还将继续开展“修复工程”,并计划让“已修复干部”作带头人帮助正在接受“修复”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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