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公安交警积极开展城市交通“治乱缓堵” 违法抢道占道整治行动
□刘淑婷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宜宾公安交警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治乱缓堵”整治行动,集中整治违法抢道占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自1月15日行动开展以来,截止3月6日,现场查处机动车违法变更车道198起、违法超车18起、违法掉头60起、违法占道行驶10起、未按规定让行91起,非机动车违法占道行驶1276起。
高度重视 加强研判
做好组织发动工作
为有效开展违法抢道占道的整治行动,宜宾支队高度重视,制定了《城市交通“治乱缓堵”系列行动工作方案》,成立城市交通“治乱缓堵” 系列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支队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支队各相关部门参与组成。长宁县交管大队召开“治乱缓堵”专项行动推进会,对“治乱缓堵”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坚决打好城市交通“治乱缓堵”这场战役。江安县交管大队成立“治乱缓堵工作领导小组”,针对违法超车、违法掉头、违法占道行驶、未按规定让行、违法变更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综合分析研判。
严格管控 调整勤务
全力维护交通秩序
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迅速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支队积极推进城市管理“网格化”勤务模式,采取高峰定点查纠、平峰巡逻等措施,加大对违法抢道、占道等易加重城市交通拥堵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直属交管三大队结合辖区行车流量、重点部位、高峰时段等信息,对辖区城市道路易堵区域开展路巡路查,提高现场处罚比例,着重对乱停乱放严重的农贸市场、超市、客运站附近的路段,保证其畅通。珙县交管大队采取“远端分流、近端管控”的工作措施对车辆进行分流疏导,引导车辆避开流量较大路段行驶。对于违法停放车辆,组织民警、执勤人员首先电话联系车主挪车,对于无法联系、不听劝告的依法实施处罚,对于占道经营现象,大队劝导商贩将摊点移至不影响交通路段,切实治理交通堵点,创造安全有序的通行环境。长宁县交管大队按照“警力跟着堵点隐患点走”的要求,以疏堵治乱为目标,设立专项整治点,增加流动巡查岗,增加民警站岗点,严厉查处违法变更车道、违法超车、违法掉头等六类交通违法行为,着力打造有序、畅通、安全、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缓解城市交通拥堵。兴文县交管大队根据辖区交通流量和交通违法行为的特点,合理调整勤务,严格落实领导挂帅、中队负责人包片、民警、辅警包路段的勤务模式,全面提高路面的见警率和管事率,依法从严查处涉牌涉证、机动车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高县交管大队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建立完善群防群治力量组织动员机制,推动落实学校、医院 “门前三包”责任,加强对学校、医院门前的秩序管理,加大违法停车查处力度。
排查隐患 开展调研
优化道路交通组织
为优化市区道路交通组织,宜宾支队以长效机制为引领,加快对城区标志标线和隔离设施进一步的完善,推动落实交通管理新举措。结合南门大桥改造后通车,宜宾支队新施划标线7791平方米,除线3855平方米,新增32套临时标志,137套标志,调整隔离栏7300米,以租代建12套逆向抓拍电子警察。长宁县交管大队对辖区重点路段、路口进行了现场踏查,梳理县城区部分区域路段建立循环交通、规划道路单行线、施划停车泊位、设置信号灯、设置禁行标志等问题,并对其制定了详细地解决方案。高县交管大队开展交通设施大排查工作,针对路面交通设施设置不清晰、不规范、不准确等问题,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指示、指路标志和交通信号大排查,广泛征求群众和民警意见建议,做到随发现、随治理,有效提升管理品质。
携手社区 持续宣传
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各交管大队在辖区范围内路检路查的过程中,纷纷通过以宣传告知、发放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开展“治乱缓堵”集中行动的目的、内容、意义,积极呼吁交通参与者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好专项行动。同时还组织民警、辅警与社区携手,在城区主要路口、路段人行横道与文明交通劝导员一起,全力开展文明交通劝导,积极劝导驾驶员礼让斑马线、行人遵守交通信号指示、走斑马线、不闯红灯等文明交通行为。并对查获的车辆乱停乱放、机动车未停车让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利用交警官方微信、微博平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宣传媒介及LED显示屏、诱导屏曝光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不文明交通陋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养成文明出行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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