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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万赔偿款引发纠纷

宜宾晚报 2014-11-21 00:06 大字

晚报讯 近日,江安县人民法院夕佳山法庭到底蓬镇元通村开展巡回审判,当庭调解了一起由工亡赔偿款分割引发的纠纷,促成当事人及第三人达成调解协议,化解了矛盾,维护了亲情。

郑某在重庆市某公司务工时不幸因工伤死亡,郑某的父母、妻子及两个子女得到抚恤金、工亡补助金等赔偿款共计66万元。该公司将赔偿款打入郑某姐夫的账户,在支出了丧葬费等共计6万元后,还剩余60万元。因郑某的妻子与郑某的父母就赔偿款如何分配、郑某两个子女的赔偿款由谁保管问题产生分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郑某的姐夫便未把这60万元支付给郑某的妻子、父母、子女。郑某的妻子及两个子女便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郑某的姐夫返还赔偿款,郑某的父母作为案件的第三人参与诉讼。

通过庭前调查分析后承办法官认为,该纠纷能否很好的化解,关系到家庭能否继续和睦相处以及郑某子女能否健康成长的问题。承办法官作出庭前调解时,分别站在原告和第三人的不同立场,通过摆事实、析人情、明法理,结合当地的民风民俗,针对双方矛盾集中点,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各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由被告郑某之姐夫全额返还原告及第三人赔偿款;郑某的大儿子由郑某的父母协助抚养,属于郑某的大儿子赔偿款以定期存款方式存入银行并自动续期,直到其年满18岁后自行支取,现由郑某的父母保管存折,郑某的妻子掌握密码;郑某的小儿子由郑某的妻子抚养,郑某的妻子再婚前可一直居住生活在郑某父母家里。各方对法院工作非常满意,当庭签订了调解协议。

此次巡回审判的结果,不但使老人在失去儿子后还有孙子可以作为精神寄托,而且维系了宝贵的亲情,使郑某的子女可以在和睦的家庭氛围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谢莉 陆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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