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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采血浆站涉嫌违规采集血浆?

四川日报 2014-04-16 13:36 大字

记者暗访:采浆需指纹 每月限2次长宁县卫生局:未发现网友反映情况

□四川日报网记者 余普本报记者 阮长安

“宜宾长宁县单采血浆站,非法组织、诱骗老百姓卖血浆!”4月3日,一名自称长宁县铜锣乡村民的网友在四川日报网《问政四川》平台匿名反映。4月10日,本报记者前往实地暗访,并未发现网帖中所述情形。当天,长宁县卫生局也回应称,捐献血浆是健康公民的自愿行为,经核查未发现该单采血浆站“诱骗农民卖血浆”的情形。

记者调查:

采浆需指纹 每月限2次

“献血浆可治百病,每介绍一人去献血浆可得50元介绍费。”网友在帖文中称,长宁县单采血浆站每天派人员到农村宣传,并联系当地面包车司机组织村民包车去卖血浆。血浆站也只草率地化验血样后,不管是否合格、是否生病,也不看距离上次献血浆的时间,就开始抽血浆。

事实究竟如何?长宁血浆站是否存在违规采浆现象?4月10日,记者来到该县铜锣乡、井江乡等地随机采访、询问。多位村民表示“县上血浆站车辆会到乡镇上来,但不定期”;“每次血浆站的车来都有村民去献血浆,最近一次大约是半个月前。”

记者随后前往位于长宁县长宁镇泽鸿路的一家单采血浆公司。刚刚从该公司出来的一53岁李姓村民称,她多次在此献过血浆,“每天上午8点至下午3点,年龄18岁到55岁、健康检查合格,凭当地身份证可办理《供血浆证》,每次500毫升,220元,每月最多只能献浆2次。”

当时已近下午3点,记者看到设在血浆采集大楼二楼的候采大厅已空空荡荡,工作人员正在打扫卫生。通往候采大厅的过道墙壁上挂有“单采血浆监督公示牌”、“采浆过程注意事项”等。而在一楼大厅,来自宜宾市翠屏区李端镇的老魏刚刚献完血浆,正在边看电视边休息。“每次献血浆前都要称体重、量体温等,还要录入指纹,核查身份及上一次献浆时间。除了每次500毫升220元,每4次还额外增加100元。”老魏说,自己捐献血浆已有五六年,“感觉对身体没有什么影响”。

记者未表明身份,向该血浆站相关负责人询问“外地身份证想在这里供血浆”时,对方明确表示“不行”。

卫生局回应:

未发现网友反映的情况

在记者暗访的同时,长宁县卫生局4月10日下午也回应称,该局根据《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规定和上级卫生部门的要求,每年定期和不定期对采浆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县单采血浆站均能执行《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供浆员在每次献血浆前均进行严格体检,合格后方予采浆;捐献血浆的采浆间隔周期低于14天不予采浆。“长宁县单采血浆站采用全自动单采血浆机采集血浆,所使用的一次性全封闭机采耗材均检定合格,未发现网友投诉中所述情形。”

长宁县卫生局称,长宁县单采血浆站是由省卫生厅批准设立的采浆机构。根据省卫生厅有关规定,该血浆站划定的采浆区域为长宁县、翠屏区、珙县、江安县、兴文县。为让更多群众了解献血浆的意义,血浆站组织人员到划定区域开展捐献血浆宣传,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健康公民自愿到血浆站捐献血浆、奉献爱心,未发现“诱骗农民卖血浆”的情形。

链接:

根据卫生部《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划定采浆区域内具有当地户籍的18岁到55岁健康公民可以申请登记为供血浆者。两次供血浆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4天。单采血浆站必须使用单采血浆机械采集血浆,严禁手工采集血浆。每次采集供血浆者的血浆量不得超过580毫升(含抗凝剂溶液,以容积比换算质量比不超过600克)。严禁超量采集血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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