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大榕树移栽起风波
昨日下午,宜宾市江安县因市政绿化需要,对江安镇加埝村一株大榕树进行保护性移栽时遭到部分村民反对。江安镇政府表示,该榕树产权为集体所有,将移栽到新落成的县城迎宾广场。但村民曾先明认为,大树在自己的责任地附近,为自己一家人所有,在没有谈好补偿的情况下不应该挖走。昨日下午,移栽工作暂停下来。
大树要搬家 部分村民不干
“他们事先都没跟我们商量,就要强行挖走大树。”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在江安镇加埝村加一组一个叫沙坝头的地方看到,一株巨大的榕树屹立在路坎边,周围拉起了警戒线,村民曾先明一家正守在大榕树周围不愿离开,几名工人在树上对树枝进行砍伐。
经现场测量,该大榕树主干最大胸围长度为6.55米,需要4个人手牵手才能合围抱住,树高约30米,树冠覆盖面积约100平方米。村民曾先明称,老人们说这株大树已有数百年历史。但树龄究竟多大,谁也说不清楚。记者注意到,大榕树树身上并无“名木古树”保护铭牌。
在曾先明出示的由江安县革命委员会于1981年颁发的林权证上,大榕树所在的“天兴桥”林权区域确权范围为“东至甘家路,南至田壁坎上,西至林希林边界,北至石塔子边界。”但加埝村村支书王万明告诉记者,该林权证早已作废,江安县林业局于2004年重新颁发了林权证。在新颁发的林权证上没有标注该树为曾先明家所有。在现场,曾先明未向记者出示新林权证。
王万明说,以前大榕树没有经济价值,而且会遮挡土地影响农业生产,因此没有村民愿意要。考虑到大树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土地承包时村组以多划土地的方式对曾先明一家进行了补偿。
12万看管费 划拨给村民
据江安镇党委书记王金明介绍,为了提升江安城市整体形象的需要,当地政府正在大力打造城西广场,需要在广场用一棵大树进行公共绿化。
经向当地老农了解,该榕树树龄在90岁左右。林权属于集体所有,并非曾先明家的私有林产。王金明说,在上个世纪80年代初土地承包到户时,村组对直径0.66米(两尺)以上的大树全部收归集体,也可说明该树并非曾家所有。
王金明告诉记者,经江安县人民政府及县林业局同意,由县林业局技术部门负责对大榕树进行保护性移栽,至江安县城西广场进行公益绿化。考虑到前期加一组村民对大树进行了长达数十年的保护,江安县财政专门划拨了12万元给加一组作为看管费。村民每人获得500元~800元看管费,曾先明家另外获得了7200元看护补助款。
江安县林业局综合股股长李成勇称,经前期调查了解,该树龄在90岁左右。为了县城绿化需要,当地大部分村民自愿将该大树移交给江安县园林所管护。目前,林业部门已为加一组和园林所办理了移栽手续。
王金明表示,大榕树在加一组生长了几十年,很多村民对大树有很深的感情,村民们对大树的挽留之情可以理解。镇政府将在城西广场移栽点为村民树立无偿捐赠榕树的碑文,以纪念加一组全体村民为江安县城市绿化作出的贡献。
昨日下午,移树工作暂停下来。王金明表示,将加大对村民进行宣传,做到移栽工作合情、合理、合法,并充分考虑兼顾国家、集体和群众个人三方利益,将在合适的时间重新启动榕树移栽工作。
成都商报记者 罗敏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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