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起纠纷 人民调解解心结
晚报讯 近日,珙县孝儿镇司法所、综治办等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
当日,孝儿镇巩舟村七社村民余某,找到司法所和综治办工作人员哭诉道:“我老婆婆沈某从今年正月开始一直住在我们家,二弟媳和三弟媳不管不问,以前都是一家人照顾老母亲一个月,现在不知道为啥二弟和三弟不讲信用,这半年来老母亲吃住都是我一家人在负责,我想请你们为我们主持公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和综治办工作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后,联系到余某的二兄弟和三兄弟,组织大家到司法所协商关于老人的赡养问题。
随后,综治办、司法所、巩舟村有关人员参与此次赡养纠纷调解。调解会上,二弟媳吴某和三弟媳龚某情绪激动,指责沈某在大嫂余某家多做农活,认为沈某不应该这么劳累。此外,龚某感到气愤的是,自己为了方便照顾老人曾给沈某租了套房子,但沈某却拒绝去住。另外,吴某和龚某说到自己今年去大嫂家接老人沈某,沈某都对此不理不睬。三妯娌之间相互指责,推诿扯皮,吵得不可开交。而老人沈某见此情形,痛哭流涕,说自己想一个人生活。
调解小组让大家都冷静下来,开诚布公地把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在充分了解情况后指出: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子女该尽的法律义务,子女不可因任何理由推卸自己的责任;三兄弟的父亲死亡后的七八年时间内,大家都能遵守约定,每月轮流照顾老人沈某,为什么现在突然不守约了呢?由于沈某年事已高,建议以后在每个儿子家居住的时候不要再做农活。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调解,最终促成三兄弟达成一致意见:三兄弟同意每家人轮流照顾老人沈某一个月;沈某有6000元的个人存款,之前是由三兄弟每人保管2000元,现在交由大女袁某保管;沈某的医疗费用由三兄弟均摊,每次沈某治疗后,先由当月照顾沈某的儿子垫付,后以医疗凭据作为均摊依据,同时每家人在照顾沈某的同时负责护理。至此,一起因赡养老人导致三兄弟反目的纠纷终于平息,三兄弟又和好如初。
袁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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