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农民文化理事会机制建设获“优秀”

宜宾晚报 2018-08-09 11:19 大字

晚报讯 近日,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验收工作要求,省文化厅受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委派,由省文化厅有关负责人组成的验收组,赴珙县开展国家第三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农民文化理事会机制建设”实地验收。验收组经过综合评定,对珙县“农民文化理事会机制建设”工作作出“优秀”的评价。

本次验收主要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创建、示范性、制度建设、创建过程管理等方面开展。验收组全面检查了创建规划所明确的目标任务落实及完成情况,实地查看了珙县文化馆、珙县图书馆、珙州书香亭、珙泉镇文化站、洛表镇文化站、玉和乡凤凰村、珙泉镇中心村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和开放情况、服务效能等,考察了珙县社会力量投入公共文化服务典型“珙桐公社”和“农耕文化传习馆”。验收组在查阅资料、察看现场过程中,对“珙县农民文化理事会机制建设”过程中开展机制探索、活动组织、人才培养、理论研讨、成果运用等各个环节进行深入检查,并与基层党委和政府领导、文化工作者、农民文化理事会成员、群众文化骨干进行沟通交流。

综合资料审查、实地检查的情况,验收组充分肯定珙县在创建工作中做到领导重视、认识到位,规划可行、思路清晰,多措并举、形式创新,普惠群众、富有特色,取得了显著的成效。要求珙县认真围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项目的示范性、科学性、导向性、带动性,不断巩固和深化拓展“农民文化理事会机制建设”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以理清思路为主线,以梳理重点为抓手,进一步加强示范项目机制成果提炼,增强推广应用价值。

据悉,珙县“农民文化理事会机制建设”于2015年7月被国家文化部公布为第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后,按照创建规划及其目标任务,市、县两级相继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创建办,落实具体人员。其中,珙县17个乡镇建立了农民文化理事会,覆盖率达100%。全县146个村(社区)建立了村级农民文化理事会,覆盖率达60.5%,成立了县级农民文化理事会。珙县坚持“党政主导,社会主办、群众主体”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了“村级为基础,乡镇为骨干,县级为引领”的县、乡、村“三级”网络体系,有效推进政府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过渡,促进“群众文化群众办”的氛围不断形成,极大地丰富了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实现了政府、群众、社会资源有效整合,逐步形成了以群众为主体的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协同机制,凝聚了人心,保障了权益,减少了信访,增进了和谐。同时,农民文化理事会突出群众主体,强化自我服务,承接各项公益文化活动,参与公共文化阵地管理,把群众的文化需求与本地文化资源结合起来,推动文化需求与文化供给有效对接,《半月谈》、新华社、《中国文化报》、《四川日报》等中、省级主要媒体多次予以报道。

罗允伟 范玉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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