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一袭警案法检两长出庭
本报讯(周娟记者李丹)在珙县法院第二审判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被告人周某某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珙县检察院检察长王朝勇出庭支持公诉,县法院院长汪松担任审判长。
3月1日,周某某因申请公租房问题与政府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在民警到达现场后,被告人周某某拒不配合调查,在被强制带离时,将民警岳某右小腿咬伤。经鉴定,岳某右小腿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最终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周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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