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高资源规划公〔2019〕24号
经高县人民政府批准,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定于2019年10月17日上午10时整,在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18室(高县恒远兴城4幢4楼)公开拍卖高县县城东区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序号出让方式 宗地
位置
地块编号宗地面积 建 筑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
率
出让
用途及
年限
起拍价
(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保留价其中分块面积1拍卖庆符东区滨河东路一段南侧QFD2-3-02 69030㎡
(103.54亩)
32037㎡
(48.05亩)
2.2以下(不含地下室)25%以下35%以上住宅70年25603600不设QFD2-4-02 36993㎡
(55.49亩)
1.5以下(不含地下室)50%以下20%以上商服40年2拍卖庆符东区硕勋大道东段北侧、振兴路北侧QFD2-4-03 68596.22㎡
(102.89亩)
43974.68㎡
(65.96亩)
2.2以下(不含地下室)25%以下35%以上住宅70年23253200不设QFD4-4-03 24621.54㎡
(36.93亩)
3.5以下(不含地下室)60%以下20%以上商服40年3拍卖庆符东区硕勋大道东段南侧QFD4-2-04 56374㎡
(84.56亩)
2.2以下(不含地下室)25%以下35%以上住宅70年36004100不设 备注:(一)以上宗地为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内如涉及其它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均由竞得人承担。
(二)QFD2-3-02号和QFD2-4-02号宗地其他要求
城市设计要求:建筑布局、建筑风格及建筑色彩:按宜宾高县新城滨水地块及核心商业地块概念性城市设计要求设计。QFD2-4-02号地块内的树木在方案设计中应予以充分考虑和保留。
代建、配建等要求:1.在QFD2-3-02号地块与QFD2-4-02号地块之间代建一条占地面积约2882㎡道路,每平方米投资强度不低于400元。由土地竞得者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图和施工图设计(含地下所有管网、地面路灯照明、行道树种植、交通信号和标识标线等),并报送高县规划管理部门审定。竣工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高县人民政府。地勘、图纸设计和建设施工及监理等所有费用均由土地竞得者承担。竞得者于土地取得后在规划管理部门处取得道路规划红线图。2.在QFD2-4-02号地块配建一条占地面积约2226㎡的消防通道,每平方米投资强度不低于400元。由土地竞得者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图和施工图设计(含地下所有管网、地面路灯照明、行道树种植、交通信号和标识标线等),并报送高县规划管理部门审定。竣工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高县人民政府。地勘、图纸设计和建设施工及监理等所有费用均由土地竞得者承担。3.养老服务设施:QFD2-3-02号地块按照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当地政府部门。4.卫生服务站:QFD2-3-02号地块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当地政府部门。5.环卫设施:设置对外服务公厕1处(建筑面积不少于80㎡,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环卫部门);按建筑面积0.5‰配建垃圾用房,且建筑面积不得小于10㎡,可根据使用需求分散设置垃圾用房。
遵守事项:1.QFD2-4-02号地块要求所有商业自持时间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不低于5年,自持期限内,竞得者及项目公司不得变动股东、股权(现有股东增资除外),竞得者亦不得转让或变相转让项目资产。地块内商业以茶文化为主题,以茶博园为经营模式,经营与茶主题有关的商业业态。由竞得者自行招商、运营。招商运营方案需经高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业态变更必须经城市管理部门同意。2.县政府审批通过的营运方案须作为QFD2-4-02号地块的验收条件;QFD2-4-02号地块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才能办理QFD2-3-02号地块的预售许可。
(三)QFD2-4-03号和QFD4-4-03号宗地其他要求
城市设计要求:建筑布局、建筑风格及建筑色彩:按宜宾高县新城滨水地块及核心商业地块概念性城市设计要求设计。代建、配套等要求:1.养老服务设施:QFD2-4-03号地块按照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当地政府部门。2.卫生服务站:QFD2-4-03号地块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当地政府部门。3.代建一座占地约1330.60㎡的景观绿地,每平方米投资强度不低于600元。由土地竞得者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图和施工图设计(含景观照明等),并报送高县规划管理部门审定。竣工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高县人民政府。地勘、图纸设计和建设施工及监理等所有费用均由土地竞得者承担。4.代建一个占地面积约1150.00㎡广场,须与已建广场合理衔接,每平方米投资强度不低于600元。由土地竞得者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图和施工图设计(含地下所有管网、地面广场照明等),并报送高县规划管理部门审定。竣工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高县人民政府。地勘、图纸设计和建设施工及监理等所有费用均由土地竞得者承担。5.在QFD4-4-03号地块配建一所占地面积约4668.56㎡的幼儿园(12个班),每平方米投资强度不低于3500元。由土地竞得者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图和施工图设计,并报送高县规划管理部门审定。竣工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高县人民政府。地勘、图纸设计和建设施工及监理等所有费用均由土地竞得者承担。规划用地红线见附图。6.在QFD4-4-03号地块配建一个占地面积约4124.79㎡的社会停车场(具有充电设施的停车位不少于总停车位的10%),每平方米投资强度不低于1000元。由土地竞得者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图和施工图设计(含充电桩等),并报送高县规划管理部门审定。竣工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高县人民政府。地勘、图纸设计和建设施工及监理等所有费用均由土地竞得者承担。规划用地红线见附图。7.代建一个占地面积约2575.52㎡广场,每平方米投资强度不低于600元。由土地竞得者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图和施工图设计(含地下所有管网、地面广场照明等),并报送高县规划管理部门审定。竣工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高县人民政府。地勘、图纸设计和建设施工及监理等所有费用均由土地竞得者承担。遵守事项:1.QFD4-4-03地块内引入五星级标准酒店,需符合《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14308-2010)中五星级的标准要求)。其中酒店面积不低于20000㎡ (房间总数不低于200个;床位数不低于300个;会议中心不低于2000㎡;标准恒温泳池一个),酒店自持时间自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后不低于五年,自持期限内,竞得者及项目公司不得变动股东、股权(现有股东增资除外),竞得者亦不得转让或变相转让项目资产。2. 酒店主体封顶及完成配建幼儿园建设后,可对QFD2-4-03号地块不超过总建筑面积50%的面积办理预售许可; 酒店经相应星级评定机构认定达五星级标准后,可对QFD2-4-03号地块的剩余建筑面积办理预售许可;QFD4-4-03号地块整体满足预售条件后,可对除酒店外的其他商业办理预售许可。
(四)QFD4-2-04号其他要求
城市设计要求:建筑布局、建筑风格及建筑色彩:按宜宾高县新城滨水地块及核心商业地块概念性城市设计要求设计。
代建、配建等要求:1.养老服务设施:按照每100户(平均每户3人计算)不低于30平方米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当地政府部门。2.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并须设置日间观察床位,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当地政府部门。3.社区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当地政府。4.代建一座占地面积约1330.60㎡的景观绿地,每平方米投资强度不低于600元。由QFD4-2-04号地块竞得者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图和施工图设计(含景观照明等),并报送高县规划管理部门审定。竣工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高县人民政府。地勘、图纸设计和建设施工及监理等所有费用均由QFD4-2-04号块竞得者承担。5.代建一个占地面积约1062.00㎡广场,须与已建广场合理衔接,每平方米投资强度不低于600元。由土地竞得者委托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图和施工图设计(含地下所有管网、地面广场照明等),并报送高县规划管理部门审定。竣工验收合格后,产权无偿移交给高县人民政府。地勘、图纸设计和建设施工及监理等所有费用均由土地竞得者承担。
(五)以上宗地其他规划建设要求详见各宗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规划用地红线图。
二、以上宗地均要求按《宜宾高县新城滨水地块及核心商业地块概念性城市设计》设计,具体要求联系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221室,联系人周女士、严先生,联系电话0831-5418760。
三、出让价款缴纳及开竣工时间:本次出让宗地出让价款缴纳均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支付出让价款的50%(含保证金),2019年12月20日前全额付清出让价款。开竣工时间均为开工时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开工建设,竣工时间自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五、拍卖出让资料获取,报名时间、地点
申请人可于2019年9月25日9:00起至2019年10月16日16:00前(节假日除外)到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15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报名截止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县政府办公楼一楼115室
联系人:孙先生、严女士
联系电话:0831-5091022
详 情 见: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gov.cn)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bsggzyjyxxw.com)
开户行:宜宾市商业银行高县支行
户名:高县国土资源收购储备开发中心
账号:2011017300171
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高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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