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直播 网上“晒”庭审
昨日上午 10 时,高县法院通过官方新浪微博@高县法院进行了庭审微直播,营造强大舆论声势,引导社会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自觉开展抵制毒品活动。
该院副院长周建伟说:“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司法机关如何利用网络新媒体的强大扩散作用,扩大反毒禁毒的综合治理法治效果,值得我们去大胆探索。”
集中宣判 涉毒案件微博直播
昨日记者从高县法院获悉,上午10时许,高县法院通过官方新浪微博@高县法院进行了庭审微直播。
高县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在开庭现场对四起涉毒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宣判的同时该院微博工作人员到位,及时对宣判过程进行拍照,以图文形式同步进行了微博直播。微博直播博文发出短短3小时,围观阅读量达1500人次,转发18次,评论10条、25名网友点赞。在直播同时,法庭门口摆放了禁毒宣传展板和悬挂宣传标语,引来群众的驻足观看。当地电视台也进行了电视报道。
网友@话语-8255感叹:微博让我们不到现场也能感受到了法庭的威严,集中宣判营造强大的反毒攻势,让天下无毒。赞!
网友@李安安a评论到:在外工作,能及时看到家乡的情况,很威武、给力,反毒、禁毒,支持你,我要赞赞赞。
贩卖毒品50克以上 毒贩获刑
据承办法官介绍,法庭认定被告人廖某兵、叶某、张某、周某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且贩卖毒品达50克以上,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照我国刑法有关
规定,法庭一审分别判处被告人廖某兵有期徒刑 15 年、张某有期徒刑7年、周某有期徒刑3年、叶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以2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刑。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李勇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周瑜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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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高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