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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硝酸盐可致人死亡

宜宾晚报 2014-12-19 23:53 大字

晚报记者 胡雪 报道 面对颜色好看的卤制品,你可得小心亚硝酸盐中毒了!近日,因在生产过程中掺入国家禁止添加的非食品原料亚硝酸盐,对食品安全造成严重危害,高县人民法院分别对四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进行公开宣判,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本报15日报道)。

亚硝酸盐是什么?使用过量的亚硝酸盐有哪些危害?如何预防亚硝酸盐中毒?16日,记者采访了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业人士。

剩菜泡菜变蔫蔬菜中

可能亚硝酸盐超标

据介绍,亚硝酸盐是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主要指亚硝酸钠。亚硝酸钠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或颗粒状,味微咸,易溶于水,外观及滋味都与食盐相似。

很多人因为工作忙,习惯一次性买几天的蔬菜,但是久放后的蔬菜容易变蔫,尤其是夏天。变蔫后的蔬菜中,亚硝酸盐的含量会陡然增加数倍,超过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限值。这样的菜食用后易产生头痛、恶心、呕吐等中毒现象,严重的甚至出现昏迷、呼吸衰竭等症状。

宜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人士说,无论常温保存还是冷藏存放,新鲜蔬菜放置两天后亚硝酸盐含量都会升高,因此大家买菜尽量现买现吃。如有放置久一点的蔬菜,食用前用果蔬洗涤剂浸泡5到10分钟可以降低亚硝酸盐含量。

另外,大家还要注意的是,在日常吃的一些蔬菜中,如菠菜、大白菜、甘蓝、韭菜、萝卜、芹菜等含有大量硝酸盐,若存放于温度较高处,在硝酸盐还原酶作用下,硝酸盐可还原成亚硝酸盐。

煮熟的蔬菜存放于温度较高处,也可产生亚硝酸盐,因此当天做的菜要尽量吃完,不要吃剩菜。

蔬菜在腌制过程中,其中的亚硝酸盐含量逐渐增高,在8-14天时有一高峰,以后又逐渐降低。腌制的蔬菜也不建议多吃。

3克亚硝酸盐

就可致人死亡

吃下富含亚硝酸盐的食物有哪些害处?市食药监局专业人士说,亚硝酸盐中毒量为0.2-0.5克,致死量为3克。亚硝酸盐中毒潜伏期短,一般为数十分钟或1-3小时,症状以紫绀为主,民间称其为“乌嘴病”,皮肤粘膜、口唇、指甲下最明显。除紫绀外,会有头痛、头晕、心率加快、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严重者有心律不齐、昏迷或惊厥,常死于呼吸衰竭。

防范亚硝酸盐中毒

专业人士来支招

亚硝酸盐中毒危害如此严重,而我们的食物中又容易产生亚硝酸盐,那有什么措施能预防亚硝酸盐中毒呢?

市食药监局专业人士建议:蔬菜应妥善保存,防止腐烂,不吃腐烂的蔬菜;吃剩的熟菜不可在高温下存放长时间后再食用;不要食用大量刚腌的菜,腌菜时盐应多放,至少腌15天以上再食用;不要在短时间内吃大量叶菜类蔬菜,或先用开水煮5分钟,弃汤后再烹调;肉制品中硝酸盐和亚硝酸盐用量要严格按国家卫生标准规定,不可多加;防止错把亚硝酸盐当食盐或碱面用。

■新闻回放

为使卤制品颜色好看添加亚硝酸盐

高县四人被判刑

为了使其生产的卤制品颜色鲜艳而有利于销售,黑心商贩们在利润因素的刺激下无视法律法规,在生产过程中掺入国家禁止添加的非食品原料亚硝酸盐,对食品安全造成严重危害。近日,宜宾市高县人民法院分别对四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进行公开宣判,方法琴、何昌容、黄朝兵、毛永兴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金。一审宣判后,毛永兴不服,依法向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2014年12月4日,宜宾中院作出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2013年7月15日,高县公安局与高县食品监督管理局开展联合检查,经宜宾市产品质量鉴定所检验,从方法琴摊点的卤鸡爪中检出亚硝酸盐含量高达1226.5mg/kg,何昌容的卤鸭等卤制品中检验出亚硝酸盐含量95.4mg/kg,黄朝兵摊点的卤肉制品检出亚硝酸盐103.6mg/kg,毛永兴摊点的板鸭检验出亚硝酸盐78.3mg/kg。

法院审理认为,四被告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4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态度等分别对其判处十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0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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