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县新农合实行双统筹补偿模式
本报讯近日,安县再次调整新农合补偿办法,自本月起,新农合实行“门诊+住院”双统筹补偿模式,提高县级和县外就医的补偿比例,进一步提升参加新农合农民受益水平,扩大受益面。
按照调整后的新农合补偿办法,因病到门诊就诊的参合农民,可申请门诊检查、治疗、药品等费用补偿。在县内定点乡镇卫生院、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省内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省级及省外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医药费用起付线分别为100元、200元、500元、700元,超出部分可按照新的补偿标准进行报销,分别按可报销费用的90%、80%、60%、55%。同时,对县级医院关于住院分娩、慢性病、意外伤害、残障补助等其他补偿也作了相应的提高。
据了解,新农合实施初期,由于筹资标准较低,安县实行“家庭账户+住院统筹”模式,重点保“大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治疗大病造成的经济负担。实行双统筹补偿模式后,将让更多参合农民生小病时也可享受到医疗补偿。
(何发斌本报记者王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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