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公安 破获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

宜宾日报 2021-12-20 00:54 大字

本报讯(向家坤 赵翀)近日,长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破获一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案,抓获2名非法捕捉中华蟾蜍的嫌疑人。

12月14日晚,长宁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长宁双河镇非法捕捉“癞蛤蟆”。随即,长宁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联合双河派出所在双河镇梨头村设卡拦截,现场挡获熊某、童某两名犯罪嫌疑人,并查获“癞蛤蟆”共计250只。

相关部门对这250只“癞蛤蟆”进行了鉴定,均为中华蟾蜍,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经查,熊某、童某在禁猎期非法捕捉中华蟾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反狩猎法规,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狩猎罪。

目前,250只中华蟾蜍经由野生动物保护部门全部放生,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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