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赃款三十余万元 快速执结电信诈骗案
本报讯(邓文武)近日,长宁县法院执行法官收到了外地人周某发来的致谢短信:“被骗后我们虽然报案了,但其实没抱太大希望,这次能够全款拿回来,而且还如此快捷,真的太感谢你们了。”
2018年4月下旬和6月下旬,被告人李某等5人在网络上通过购买申请办理信用卡的客户信息,对受害人周某等实施电信诈骗,在此期间,被告人李某等5人多次冒充办理信用卡的客服人员,以向受害人收取资料费、手续费以及激活信用卡的银行流水等为由,骗取受害人财物共计27万余元。该案到长宁县法院后,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处被告人李某等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到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到三万元不等,同时责令被告人李某等人退赔受害人费用。
案件进入执行后,考虑到该案涉案人数较多,分布较广,涉及多个省市。执行法官及时梳理全案退赔以及罚金金额,并立即开展大量的财产查控工作,通过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等方式,快速高效将三十余万元退赔款执行到位。同时为避免受害人来回奔波,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执行法官决定采取邮寄方式签署《当事人银行结算账户确认书》及复印相关证件资料。
执行法官采取判决书、公安立案卷和被害人身份信息一一对应,被害人出具本人与上述资料合影进行对应是否是本人等方式核对受害人信息,快速准确高效发放了退赔款,被害人周某等银行账户收到法院的退赔款后,激动地向执行法官发来了感谢信息。至此,该退赔、罚金系列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近年来,长宁县法院执行局不断加大对刑事财产刑的重视力度。一方面加强与审判庭的沟通,将执行关口前移,提前介入防止赃款流失。另一方面持续开展刑事财产刑专项执行行动,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形成强大震慑。充分发挥执行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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