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公布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宜公交通〔2020〕41号
[摘要]宜公交通〔2020〕41号
为进一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宜宾市在长宁县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通告如下:
一、启用时间:2020年11月3日
二、设置地点:
1、梅硐镇石林路东段邮政银行路段;
2、梅硐镇石林路西段派出所路段;
3、梅硐镇石林路西段水务公司路段;
4、花滩邮政街与园林街路口(邮政银行路段);
5、花滩邮政街与商贸街路口。
特此通告
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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