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农民工首次购房最高优惠3万元

宜宾日报 2020-10-09 00:3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王春艳)“不好意思,我们现场准备的纸质户型图已经被客户拿完了,工作人员已经又回去拿了,我先对照楼盘给大家讲解下。”10月5日上午,在长宁县第五届住房交易博览会现场,在各种优惠、补贴政策之下,不少参展楼盘前挤满了人。

此次住博会以“心随高铁动 居享长宁美”为主题,时间从10月5日一直持续到10月11日。符合长宁县农民工服务中心认定资格的农民工,首次首套购买参展房开企业在县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在售商品房,可享受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200元、最高2万元的购房补贴;对具有高级职称的农民工,首次首套购买参展房开企业在县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在售商品房,可享受一次性给予每平方米300元、最高3万元的购房补贴。

享受补贴政策期限为10月5日—10月11日,在此期间购买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应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到县房产事务中心完成合同备案。购房补贴仅享受一次,不累加,且农民工享受购房补贴后不得办理商品房网签撤案。

对于在长宁县就业的大学生购房补贴,则按照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的《宜宾市大力实施八大工程促进在宜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部分政策实施细则执行,根据条件标准,最高可一次性给予3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助,单套最高不超过5万元。

近年来,长宁县按照“城在景中、景在城中、景城一体、文城融合”理念,统筹推进老城区、高铁新区、淯江东区协同发展,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面貌持续改观。特别是突出发挥政府主导、市场主体作用,依托市场开发和金融信贷支持,大力招商引资,陆续开发建成了一批高品质房地产项目,极大地增强了住房供给能力,提升了城市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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