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街边店铺 深夜行窃被捕

宜宾晚报 2019-08-28 10:28 大字

晚报讯 长宁县一男子王某某从2014年起至今,已先后三次因盗窃罪被判刑,但其仍不思悔改,出狱后又重操旧业大肆盗窃。近日,王某某被长宁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2019年2月12日、14日及4月18日凌晨,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趁夜间无人注意之机,先后秘密潜入长宁县长宁镇永通路某茶楼、竹都大道三段某串串香门市、叙州区宜庆西街某水饺店,将店内存放的现金及财物盗走,共盗得现金2000余元,手机一部、充电宝两个及小风扇一个,盗窃所得财物用于个人挥霍。

长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王某某的行为已涉嫌盗窃罪,遂对其作出了批准逮捕的決定。

吕力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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