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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触我心

宜宾日报 2016-09-18 00:00 大字

□彭谋一

提起法律,就给人一种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纪律一样,都是规范着人们的行为举止,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有条有理;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我们应该感谢法律带给我们的一切正义。

世界上最公正的就是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谁违反了法律都要受到惩罚,现代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我们要自觉学法用法,维护法律的尊严。

2016年5月12日晚,宜宾市长宁县公安交警部门在城区路段设置检查卡点,开展了5月份以来的第4次夜查行动,虽然是当月第4次夜查,仍有8名司机因酒后驾车被民警查获。公安部门表示:“酒驾”是安全隐患,是主管故意性强,社会危害性极大地交通违法行为,对此交警部门将坚持予以严厉打击。同时,“酒驾”交通违法也需要市民与警一起,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了严厉打击扒窃违法犯罪活动,巩固提升法治文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珙县公安局特巡大队履行自身职能,新源公司公交站和珙县客运站、超市开展“反扒”宣传活动,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模拟扒窃现场等方式增强群众的“反扒”意识,并结合已破获的公交车扒窃案件现场向群众讲解扒窃的作案手法、特点及规律,提醒市民乘坐公交车时要提前准备好零钱,不暴露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背包尽量放在实现范围内等注意事项。活动期间共发放反扒宣传资料400余份,受教育群众达1000余名,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对于法治文明的建设和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6月1日,宜宾兴文县畜牧水产局联合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鲜肉及其制品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规范鲜肉及其制品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肉食安全。此次联合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1人次,执法车辆1台,联合检查组对兴文县城南、后街、古宋镇3个农贸市场,100多个鲜肉经销户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查处生猪产品超区域销售、销售未经检疫检验或不合格肉制品、销售注水肉或病死家畜等违法行为,严格督促经营户落实各项制度,强化经营户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不断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心中,深刻在我们神经里,灌注在我们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所依,是我们的幸福所需。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是每个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恪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律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法律在我们的生活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因为权利在规则中行使,义务在规则中履行,自由在规则中产生,让我们与法制同步,让法制与我们同行。

(作者单位:宜宾市交通建设项目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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