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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工商局“红盾春雷行动2016”见成效

四川经济日报 2016-04-07 23:33 大字

长宁县工商局从2015年12月15日开始,集中开展了为期三个半月的“红盾春雷行动2016”。该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广泛发动,狠抓落实,以深入开展“治理虚假宣传”“强化消费维权”“治理不正当竞争行为”“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四大专项行动为抓手,行动至今,共检查经营户和企业2731户次,各类市场112个,重点区域56处,制作宣传展板10块、标语3幅,印制宣传资料8000余份,开展行政指导48次,抽检商品质量10批次,发出消费警示4条,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43件,上报省、市、县级以上媒体信息31篇,立案64件,结案11件,案值28万元,罚没款59.35万元。

加强宣传 营造声势

为使“红盾春雷行动”的目的和意义真正达到家喻户晓,该局将宣传工作贯穿于活动的始终。该局利用“3·15”宣传日、“12315”投诉平台,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宣传。通过上门宣传、组织经营者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在电子显示屏上发布消费警示、在本地电视台发公告、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宣传本次专项行动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经营者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加强领导 强化组织保障

该局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专门成立了本单位的“红盾春雷行动2016”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室、队、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工作督导组、宣传报道组。明确了工作组职责及分工,各司其职,以实现工商职能到位、树立工商执法良好形象为总体目标,制定细化方案,确保措施得力、效果显著,用行动来反映工作成绩。

拓宽执法宽度 加强网络监管

在执法过程中,该局在办理好原有类型案件的基础上,加强对新型案件的探索与办理,强化新法律法规的运用,力争在案件类型方面有新的突破;严把案件质量关,要求案源发现后24小时内迅速立案,全面调查取证,严格案件程序,做到公正执法。同时,加强网络监管,通过微信平台、互联网、手机、电视、网络交易监管网等途径,对企业硬件条件的宣传、商品的展示、开展活动的宣传等进行全方位、高要求的监督检查。加大监管力度打击违法经营

在治理虚假宣传专项行动中,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高息揽储、招商投资、房地产以及食品、医药、涉旅等领域严重违法广告行为,加大对电视、广播、报纸、印刷品等媒介的监测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虚假宣传,震慑违法行为。同时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以“元旦”“春节”为重点监测检查时段,以商场、超市内的商品外包装为重点监测检查内容,严厉查处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伪造产地,作虚假质量表示,以及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在强化消费维权专项行动中,以医疗、公用企业、银行等行业为重点监管内容,加大对强制消费、乱收费、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的打击,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和销售不合格商品大要案件,曝光一批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结合“暖冬”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开展冬季取暖、保暖用品及儿童用品等季节性、节令性集中交易商品质量检验,净化冬季取暖、保暖用品及儿童用品市场消费环境,确保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治理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行动中,以供水、供电、供气、通讯为重点,严厉查处实施指定交易、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接受、搭售不必要商品和服务、滥收费用等限制竞争行为;严厉查处通过回扣、贿赂等手段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贿赂行为。

在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专项行动中,以知名企业、知名品牌、知名商标为保护对象,以知识产权保护为核心,对本地知名商标、著名商标如五粮液、五粮春、安宁烧酒、君子酒、竹海酒等酒类商品的商标专用权实施重点保护。

以县城及各乡镇集贸市场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烟酒专卖店、餐饮企业、娱乐场所为重点单位,严惩各类违法行为。

(杨锐张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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