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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1号提案关注新村建设

竹海长宁 2013-12-21 00:46 大字

古河镇和乐新村初现雏形2013年,县政协的1号重点提案是《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过程中,注重探索建立创新新村聚居点管理模式方式的建议》,这是在政协长宁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由政协经济委员会撰写的。

据悉,《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过程中,注重探索建立创新新村聚居点管理模式方式的建议》被县政协九届二次全会确定为2013年度1号重点提案后,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有关方面广泛关注。书记、县长亲自批示,明确了办理的牵头县领导和承办部门,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分管副县长多次过问提案办理工作,县委农工办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与县政协提案办及提案人多次进行沟通协商。

为促进提案办理落到实处,提高提案办理实效,8月初,县政协部分委员对1号重点提案进行了追踪视察。委员们实地察看了正在建设中的古河镇和乐新村、已建成的古河镇红色新村和开佛乡马村新村,召开座谈会听取县委农工办情况汇报、进行意见交换和沟通。通过实地察看和听取汇报,委员们认为:县委县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对政协提案工作十分重视,认真办理;新村聚居点的管理随着新村的不断建成、村民的逐步入住正在逐渐加强,有关管理模式方式、管理办法在积极探索制订中。如梅硐镇清江新村成立了管理委员会,由管理委员会与联建户签订联管协议,对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等管理作出承诺,产生的费用由所有建房户共同承担并建帐公示;开佛乡把马村新村聚居点管理纳入社区管理中,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成立了议事委员会、重大决策委员会、重大工作监督委员会,并制定了议事工作制、重大决策制和重大工作监督制;成立了社会治安巡逻队伍;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矛盾纠纷调解队伍;社会管理应急队伍;环境综合治理队伍。马村还通过“一事一议”,收取每人每月一元的卫生费,聘请保洁人员对马村辖区内的公路沿线和新村等重要节点开展日常保洁工作。县委农工办草拟了《长宁县新村管理办法》,制定了新村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村规民约、环境卫生公约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制度等用以指导新村管理工作。县委农工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联合拟订了《关于在建制村开展新村公共服务管理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工作的建议方案》,按照方案将在符合建设规模和入住率的新村设置新村公共服务管理岗位,并配备相应人员。

委员们对承办单位办理提案所做的工作充分肯定,同时希望有关方面高度重视新村聚居点的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创新新村聚居点管理模式,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对建立创新新村聚居点管理模式方式,委员们建议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教育引导和落实经费等。

新村聚居点是近年来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新生事物,入驻聚居点的人员有本村的,也有外村的甚至有外来的,村民从原先的分散而居一跃而集中居住,文化背景、性格特点、生活习惯等存在较大异差,探索建立适合各个聚居点的管理模式,加强聚居点管理,创建宜居宜业的文明、卫生、和谐的新村聚居点,要实现“住得进、稳得住、可持续”的目标。

县上要尽快出台《长宁县新村管理办法》、《关于在建制村开展新村公共服务管理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工作的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在具体管理模式方式上要坚持宜什么则什么、不搞一刀切。各乡镇要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分别不同情况和特点指导各村建立和完善新村聚居点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针对新村聚居点入住村民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入住村民的宣传教育和引导,提高村民的综合素质,促使其改变不良习气、养成健康的文明的生活习惯,尽快适应、融入新村生活, 不断提升新村凝聚力,共同创建文明新村。

新村管理无论实行何种模式和方式,都应坚持村民自治。要以入住村民为主体,坚持民主理事、“一事一议” 的方法,以村规民约來规范约束行为、加强公共设施、环境卫生等的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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