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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人民检察院强化法律监督 推动科学发展纪实

竹海长宁 2012-10-13 00:48 大字

曾健、肖自力正在听取检察院工作汇报□ 程勇 罗琦 李智超 记者 李桄兴 文/图

“今年以来,我院按照“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提出建设西部生态经济强县和“项目攻坚年”的总部署,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服务长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10月10日上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蔡晓东在县委书记曾健一行在检察院调研工作汇报会讲到的要点。

据记者在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今年来,该院立足职能,全力维护和保障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主要体现在强化措施,增强服务实效。县检察院为进一步增强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保护力度,制定了《长宁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抓好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农村改革发展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等制度,与县公安局、法制办、工商局等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的规定》、《关于乡镇派驻检察室与乡镇派出所加强联系协作的试行办法》等文件。加强与县上各职能部门的协作,强化对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司法保障,加大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破坏新农村建设、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中的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县域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对侵害企业权益、破坏招商引资的刑事犯罪予以严厉打击,采取重点起诉妨害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犯罪案件、督促有关部门移送妨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支持企业起诉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依法对侵害国家财产的刑事犯罪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方法,维护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合法权益,净化了长宁县的招商引资环境,为县域经济健康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检察院切实攻坚破难,维护发展大局。年初,该院各项业务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府提出的“项目攻坚年”的总体思路来安排部署。特别是把刑事检察工作、反贪污贿赂工作、反渎职侵权工作等业务工作与全县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严厉打击发生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刑事犯罪和各类职务犯罪,保障和维护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今年以来,该院共介入温州商城、天天农业、东山水库等重点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及施工现场开展监督12次,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4次。既依法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又保证了县上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为促进长宁县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检察院全力惩防并举,净化发展环境。为打造公正、清廉的政务环境,进一步净化发展环境,提升长宁发展形象,今年上半年,该院以破坏发展环境、侵害群众利益、损害政府形象的职务犯罪案件为查办重点,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5万余元,打击了一批害群之马,在全县干部队伍中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在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还注重教育和保护干部,积极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全县干部队伍在思想上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截止9月底,该院在乡镇和部门开展预防调查3次;发出预防检察建议3件,已采纳2件;接受预防咨询3次;到行政执法部门和职务犯罪多发、易发部门开展警示教育5次;帮助落实预防措施3次;受理行贿档案查询67人次。在预防工作中,注重预防调查、预防咨询工作,充分发挥参谋作用。借助预防调查、预防咨询、预防调研、职务犯罪年度分析等工作手段,广泛掌握、深入研究政策落实、资金运行、机制缺陷等方面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完善对策,为推动社会管理更加科学、完善,提供参考和依据。年初,该院报送《2011年度职务犯罪惩防工作报告》得到县长何文毅充分肯定,并批示纪检、监察部门研究落实该院在报告中提出的预防对策和建议。

记者在县检察院看到,该院改进工作方式,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全面加强。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重点打击各类影响社会稳定和老百姓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为县域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截止9月底,该院共受理提请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201人,批准逮捕157人,同比分别上升54.8%和44.8%;受理审查起诉470人,提起公诉252人,同比分别上升212%和124%。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充分运用不批捕、不起诉等措施对轻微犯罪人员依法从宽处理,在执法办案各个环节更加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对无逮捕必要的不捕34人,同比上升100%。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妥善办理控告、申诉、举报 38件。接待群众来访120人次,检察长接待群众28人次,处理信访件3件。切实加大“检调对接”工作力度,促成刑事和解9件,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妥善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狠抓矛盾纠纷排查、息诉息访、稳控和化解工作,实现无集体访、告急访,无案件当事人到省进京上访,继续巩固了“全省涉检案件零上访先进单位”和“全国文明接待室”成果。探索整合部门职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协调控申部门对原处理正确的民事行政裁判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成当事人息诉。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和特殊保护,对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初犯、偶犯采取不予批捕等方式感化和引导,促使他们尽快重新步入人生正轨。与县教育局会签《关于在乡镇中学设立维权联络站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融侦监、乡镇检察室各自优势,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制意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通过与司法、公安、社区等部门协作,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活动的监督,促使社区矫正人员、监外执行罪犯尽快融入社会,努力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 

记者在走访各科室时,目睹该院具体落实在强化法律监督,公正廉洁执法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该院全面加强诉讼监督。强化侦查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纠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5件,对侦查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2件(次);纠正漏诉1人,并适时介入重大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引导侦查取证。强化刑事审判监督,通过审查,对确有错误的判决提出刑事抗诉1件。强化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监督,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4次,口头纠正10次。加强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的监督,共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件,审查后立案2件;提出抗诉2件;办理市院交办案件4件,办理督促起诉案件3件,均已得到县法院采纳,参与现场执行监督1件,办理刑附民案件2件。积极探索执行监督的新途径,拓展监督领域。参与一起涉案标的达1000万元的承包合同执行案的法律监督,当事人双方的涉诉问题得到妥善解决。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经常性联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专项检查、刑事和解、信访接待、观摩案件庭审等活动共计46人(次)。 “七类案件”全部提交人民监督员监督。认真梳理全县“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议检察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抓好落实和整改。进一步推进检务公开,健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通报检察工作重要部署、重大案件的进展情况。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在县委关心下,设立了案件管理机构,并积极准备尽快开始案件集中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案件评查,重点对自侦案件进行自查。积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认真开展执法规范和办案安全专项检查,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报上一级检察院决定、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内部纠防超期羁押工作机制,确保检察机关内部办案环节无超期羁押。 

记者在走访该院干警中,证实检察院积极强化队伍建设,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进一步提升。他们主要抓好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和“警民亲”活动,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把学习雷锋活动常态化纳入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中,引导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六观”,坚持“六个有机统一”,做到“四个必须”,引导检察干警更新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专业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下发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组织班子深入基层调研18人次,学习考察7人次,参加业务培训5人次,切实提高班子领导能力和水平。加大对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和管理力度。安排年轻干部和业务骨干到办案一线进行锻炼,选送干警到各类业务培训班学习、充电,支持年轻干部到党政部门学习锻炼,提升综合素质。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惩防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认真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开展检务督察活动,对执法办案、纪律作风等进行了8次检务督察,促进检察人员公正廉洁执法作风的养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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