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长宁县委宣传部关于“长宁精神”征集活动的公告

竹海长宁 2012-09-08 14:16 大字

长宁精神,是展示长宁形象、体现长宁文明的一面旗帜,是激励全县人民凝聚力量的不竭源泉。按照“纵情竹海·养生长宁”的形象定位,为坚定以“长宁精神”建设“中国竹文化强县”的决心和信心,反映长宁特有的文化魅力,全力提升长宁形象和品位,提高长宁县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按照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中共长宁县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征集提炼“长宁精神”的文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广大市民均可以以组织名义或个人名义参与征集活动,也欢迎在外的长宁籍老乡和关心长宁发展的外地朋友踊跃参与。

二、征集要求

(一)能体现时代感、唱响主旋律的宣传长宁取得的巨大成就、成功经验。

(二)要展示长宁城市新风貌,提升长宁形象和品位,体现长宁的发展目标和成就,彰显长宁个性。

(三)要突出长宁深厚的竹文化、丰富的旅游资源,良好的生态环境,展示长宁人民积极向上的进取精神和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

(四)“长宁精神”主题词文字精练,定位准确,特色鲜明,通俗易懂,便于记忆、传颂和普及。可采用灵活的语言表达,也可采用各种文学修饰手法,字数控制在20字以内。

三、征集规则

1、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单条、多条均可。

2、每条参赛作品须注明作品标题、作者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既有纸质又有电子文档。

3、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所有参赛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4、主办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采用奖”和“入围奖”作品的权利。

四、征集起止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2年11月18 日。

五、组织评选

1、评选方法:征集时间结束后,由征集单位组织专家对应征稿件进行初审。

2、表彰奖励:届时对采用的和入围的进行表彰奖励。

六、投稿方式

来搞请寄:中共长宁县委宣传部911室,请注明:“长宁精神”征集、来稿人姓名、通信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

邮编:644300

邮箱:1454414963@qq.com

咨询电话:0831—4626929

中共长宁县委宣传部

2012年9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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