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路玲”走失六年终于回家了 招远警方助其认亲

烟台日报 2021-12-24 07:36 大字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何晓波 通讯员 张国忠 庞美娟 叶 晓 摄影报道)12月17日,在招远市公安局警方的助力下,与母亲“失散”6年的济宁市汶上县何某终于再次见到母亲尚某。

招远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以来,招远市公安局联合民政局对烟台市开展了“解决无户口贫困、流浪乞讨人员户口登记及救助安置”工作。迄今为止,安置了大量贫困、流浪人员,其中3名在招远金都康复医院,招远市公安局户籍部门为“路玲”等3人在招远补录了户口。

2020年,山东省公安厅、省民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长期滞留人员甄别寻亲和落户安置工作的通知》,招远市公安局将长期滞留在招远的人员进行了血样采集、DNA鉴定并上传到全国流浪人员信息库。2021年11月份,烟台市公安局传来消息,“招远路玲”与山东汶上县何某的DNA血样经比对确认为母子关系。

招远市公安局、民政局通知了何某前来认亲,何某接到该消息后立即奔赴招远。12月17日上午九时,何某在招远市公安局、民政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金都康复医院与母亲尚某相认。认亲现场何某一眼就认出“招远路玲”就是其失踪的母亲尚某,看到阔别六年的母亲平安无恙,并被照顾得很好,何某激动不已,与母亲抱头痛哭,“感谢招远公安局、感谢招远民政局、感谢招远市政府”,何某向招远市公安局赠送锦旗,六年的寻亲路迎来了大团圆的结局。

何某称,其母亲尚某6年前走失,多方寻找无果,并且参加过央视的寻亲缘梦等节目进行寻亲,一直没有音信。招远市公安局凭借烟台市局出具的认亲依据,注销了补录的路玲的招远户口,“招远路玲”重新成为尚某,与儿子何某一起踏上回乡路。

世界上最温暖的路是回家路,帮助贫困、流浪人员回家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下一步,招远市公安局将采取多种方式,帮助更多的流浪乞讨人员实现家庭团圆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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