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5家燃气企业 被立案处罚

烟台晚报 2021-12-05 08:29 大字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杨春娜)记者从烟台市安全生产总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近日,市城镇燃气领域安全生产指挥部持续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5家燃气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现予以公开曝光。

企业名称

烟台开发区兴顺液化气有限公司

山东汇通能源利用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市牟平区民生液化气有限公司

龙口市长平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招远市玲珑液化气站

处罚措施

罚款

0.1万元

罚款

0.2万元

罚款

0.3万元

罚款

2.0万元

罚款

10.0万元

处罚原因

违规使用超期限未检验液化气钢瓶

违规使用超期限未检验液化气钢瓶

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充装气瓶未按照规定实施充装前检查

在不安全的情况下私藏燃气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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