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口角记仇毁坏他人苹果获刑
10月8日一早,招远市阜山镇村民栾某报案称,自家多亩果园130多棵苹果树被人为摇晃,树上马上就可以采摘售卖的苹果被摇掉了近三分之二,掉下来的苹果全部跌坏。同时,还发现同村村民柳某家20 多棵苹果树被人摇晃掉了一半苹果,村民葛某家20多棵苹果树也被摇掉近三分之二的苹果。
涉案1万多斤苹果,价值2万余元,涉及3位果农一年的收成。对此,招远市公安局阜山镇派出所高度重视,迅速以故意损坏财物案立案侦查,一方面通过调取村头沿街监控查找线索,一方面通过村内走访了解情况,最终通过推断作案时间和监控录像锁定犯罪嫌疑人,8日当天即将犯罪嫌疑人栾某华抓获归案。
栾某华,现年68 周岁,因日常口角之争记恨同村村民柳某和葛某,因30年前口角之争记恨村民栾某,所以选择在苹果即将采摘之时报复村民,通过摇动果树致苹果落地,损坏受害人财物。
近日,招远市人民法院已对该案提起诉讼完成审判,犯罪嫌疑人栾某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 张国忠李仁松叶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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