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民政局强化基层民主制度的落实
本报讯(通讯员 王世坚 张玉亭)为推进“三农”领域重点工作全面运行,落实各级对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的工作部署要求,招远市多措并举,以制度约束为举措,通过检查督导和现场指导等形式,努力推进村委会规范化建设的全面展开。
6月4日,烟台市组织的村委会规范化建设实地查访组抽查了招远市毕郭镇、大秦家街道和辛庄镇的4个村的村务公开目录、村规民约、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四个监督落实专项行动内容和红白理事会建立及作用发挥情况。查访组对招远市推进基层民主决策、民主公开和民主管理等村委会规范化建设给予了充分肯定。烟台市所有农村村委会服务能力和自治水平得到全面的提升。
自2019年以来,为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增强基层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招远市民政局依托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狠抓《关于加强村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落实,采取“片区试点、样板先行”的原则,“以点带面、以线连片”的形式,打造14处美丽乡村示范片村委会规范化建设样板村庄,让基层自治组织的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等机制的落实有样板、有标准,为提高村民参与基层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增加大家对治理服务的归属感和认同感提供持续动力。
下一步,招远市的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继续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全面领导,以优化村民委员会班子建设,健全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落实村级议事协商制度,完善民主决策机制,规范村务公开事项,强化民主监督机制等事项为重点,不断提高村民委员会民主管理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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