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纪委:一干部冒用教师名义诬告同事 左手写字掩盖身份
冒用乡村女教师名义、用左手填写收信人信息,将道听途说问题写进举报信。7月9日,山东东营市纪委监委网站公布了干部诬告同事而被党内警告的案例。
这一名为“东营市纪委公开通报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主任科员薄建国匿名诬告问题”的文章指出,今年2月中旬,东营市纪委收到一封自称“乡村女教师”的匿名举报信,反映市教育局承办职称评审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在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中收受钱款等问题。
经核查,未发现被举报人存在收受钱款等问题,举报问题不属实。因有诬告陷害嫌疑,经进一步深入调查核实发现,该举报系市教育局规划财务科主任科员薄建国所为。薄建国平时听到有关职称评审中“有人请托打招呼走后门”“有人借机收受钱物”等议论,为引起市纪委关注和重视,故意将道听途说的“评审工作科室负责人收受评审对象1万元”问题写进举报信,然后,冒用乡村女教师名义打印了举报内容,装入市教育局公用信封,于2019年2月9日下午,将举报信投入邮筒寄出。为掩盖真实身份,薄建国还故意改变书写习惯换用左手填写了收信人信息。
文章称,薄建国将捕风捉影的不实信息当作“事实”进行举报的行为,极其不负责任,为党纪国法所不容,理应受到严肃追究。鉴于其在被立案审查期间认识到错误,并诚恳主动悔错改错,今年6月,薄建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澎湃新闻注意到,此前各地曾通报多起诬告典型案例。
2018年6月,山东省纪委通报4起诬告陷害党员干部问题。其中,招远市农业局原局长、市委农业工作委员会原书记王兴田被指在县市区换届考察前夕,主观臆造该核查组负责人多封举报信,同时为混淆视听又编造该市多名党员干部举报信,独自或委托他人匿名寄送有关单位。
2019年6月,福建福州市纪委监委通报,台江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黄某(副科级)被指在2018年10月至11月,因与该局领导马某在人事调整等事情上存在分歧并发生言语冲突,心存不满,指使他人通过道听途说、捏造扭曲事实等方式,制作反映马某有关问题的举报信,冒名诬告他人,并在台江区城市管理局领导、干部当中恶意散播谣言,企图损害马某名誉。
另外一起案例中,一副局长因不满他人担任局长而诬告。据山西吕梁市纪委监委通报,2019年3月,时任孝义市能源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宋某举报孝义市委“违规提拔干部”。经调查核实,孝义市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研究干部任免事宜,不存在违规提拔问题。进一步调查后认定,宋某对孝义市委机构改革期间调整王某担任能源局局长心存不满,编写虚假举报内容、歪曲事实,并指使吕梁市煤炭瓦斯监控系统校验中心主任吴某诬告孝义市委干部任用工作。
对于此类行为,2018年9月10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曾刊文指出,实行举报制度,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多年以来,这种形式的监督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很大作用。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需要制度供给不断跟进、作出更有针对性的规定,其中一个方面就是对匿名诬告、陷害造谣,要坚决说“不”。
此外,2019年1月,十九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布的工作报告提到,“制定纪律检查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保障党员权利,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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