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规划》统领实践着力推进高质量巡察纵深开展

烟台日报 2018-11-27 09:09 大字

(上接第一版)是给基层党组织“揭短亮丑”,离不开各级党组织的配合支持。必须既坚持分级负责原则督促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又强化统一领导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具体指导,真正做到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二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强化人员保障。按照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精心选拔10名坚持党性原则、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担任5个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巡察干部,积极为他们履职尽责创造条件、当好后盾;在讲政治、守纪律方面要求更高一层、更严一份,坚决维护巡察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三是坚持“学习”和“贯彻”相结合,强化服务保障。把《规划》作为巡察机构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对标对表、学思践悟,准确把握巡视巡察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工作方针和主要任务,结合招远实际,自主编印了《巡察工作“一点通”(2册)》等工具书,通过以干代训、外出观摩、网络课堂、轮流上党课、座谈分享等方式,不断提高干部专业素养,提升巡察工作力度、广度、深度和效果。

三、创新“四项举措”,彰显标本兼治、正本清源的巡察“震慑力”。“巡而不用,不如不巡”。能否精准运用巡察成果,是巡察工作能否形成震慑、持续发力的关键。招远市始终把巡察成果运用摆在突出位置,创新“四项举措”,从问题移交反馈到督办整改环环相扣,紧密衔接,努力实现巡察成果运用最大化。一是“以上率下”压实责任。每轮巡察后,由市委牵头、主管部门配合进行大范围整改,自上而下压实责任、拧紧螺丝。如第一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后,市委召开了烟台市扶贫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围绕解决巡察发现问题,成立5个督导组,对“扶贫材料造假、项目收益不实”等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限时移交”发现问题。对于每轮巡察发现的问题,建立书记专题会议后3日内移交、反馈的工作机制,确保第一时间移交、第一时间反馈。在已经结束的5轮巡察中,对发现的问题,各巡察组均在书记专题会议结束后的2天内,分别向纪检监察、组织部门作了移交,并及时向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反馈。三是“巡察建议书”重点督办。针对每轮巡察发现的面广量大的共性问题,向主管部门下发“巡察建议书”专项督办,促使巡察机构在推动问题整改落实上有更强严肃性和权威性。第二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后,分别给财政、住建、民政和农业等4个部门下达“巡察建议书”,要求限期对农村财务、危房改造、城乡低保等工作,在烟台市范围内开展大规模整治,以巡促改、以点促面。四是“回头看”专项督查。市委成立督查组,对巡察过的所有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督查,查清核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是否到位,对整改不力的党组织及时通报。目前,已对前3轮常规巡察的23个单位进行了“回头看”,发现反馈的190个问题中,未整改到位13个,新发现问题14个,建立健全整改配套制度13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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