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摩托车先后肇事致人死亡, 肇事逃逸者均无证驾驶,且一辆还是报废车

烟台晚报 2018-05-18 09:25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林芋竹通讯员冯新平)3月4日23时30分许,招远交警大队肇事处理中队接到报警:在辖区蚕庄镇林家路口南200米处,有一人躺在地下,人受伤,肇事车逃逸。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现场勘查确认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伤者经医生现场确认已经死亡。现场民警立即向中队及大队领导汇报,启动肇事逃逸案件侦破程序。

一行人深夜被撞身亡

经现场勘查,民警确认现场逃逸车辆为摩托车,现场遗留了摩托车挡风板碎片、蓝色头盔及其他碎片,而现场的摩托车碎片不是一辆车所留,死者的血迹散落位置和尸体在道路的位置相距五六米远,有明显的拖动痕迹。案情扑朔迷离,现场只有少量散落物。现场死者身上也无任何身份证明。

结合现场种种痕迹,民警初步判断,现场的肇事车辆可能是两辆摩托车,但是两车如何发生碰撞,死者的身份都成了未知数。

中队民警调取路口监控录像发现,监控探头看不到现场的事发情况,只能看到现场北侧的十字路口车辆及行人情况。监控显示:23时10分许,一名行人由北向南步行经过路口向南走了,大约10分钟后,一辆二轮摩托车由北向南经过路口向南行驶了,相隔2分钟左右,一辆踏板式摩托车也由北向南经过路口向南行驶。

初步分析,这两辆车肇事的可能性较大。但是事发现场向南村庄较多,监控和现场留给民警的线索太少。

两车司机先后肇事逃逸

民警决定到现场周边的村庄、企业进行摸排。当天下午,民警到附近某金矿摸排,对该金矿当日晚上上下班工人的出行方式进行详细调查,当摸排至其中一个工人林某军时,企业负责人反映,该人自3月6日至今未来上班,其妻子电话告诉金矿负责人,称林某军在家里扭了腰,不能去上班。调查询问得知,林某军家在事发现场南的蚕庄镇林家村,当天23时10分下班,下班时骑着二轮摩托车,戴蓝色头盔。

二轮摩托车、蓝色头盔、现场南侧村人、下夜班时间符合,种种迹象表明,林某军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立即调取林某军的相关信息,当民警到达林某军家中时,大门紧锁。民警立即电话联系林某军,是其妻子接的电话,其对民警提出的林某军如何受伤等问题支支吾吾。经过近10分钟的电话较量,其妻子承认,3月4日晚林某军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现在医院住院。

民警立即赶到医院对林某军展开讯问,林某军供述:当天23时10分许,其驾驶自己的二轮摩托车下夜班,由北向南经过肇事处时,由于天黑视线不佳,发现前面有行人的时候,刹车已经来不及了,他和行人倒地后不久,又有一辆摩托车经过事发现场,他当时受伤在地,听见“砰”的一声和一个女的喊叫声,当他爬起来后,看见是同村的林某艳在现场。随后,林某军将摩托车扶起,将地下躺着的行人拖到路西边,两人都没有报警就驾车离开现场。

当天,民警在蚕庄镇林家村找到林某艳,其供述:当晚,其驾驶踏板式摩托车下夜班由北向南行驶至肇事处,撞到已发生事故躺在地下的行人,因为感觉不是自己撞的,就驾车离开了现场。

随后,民警在林某军家里和林某艳家里提取肇事的两辆摩托车,并对两车碎片和车辆进行了痕迹比对,痕迹完全吻合。至此,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成功告破。

经进一步调查,林某军所驾驶摩托车为报废车,没有任何保险,而林某军、林某艳均未取得驾驶证。事故导致死者头部、胸部受到重创,不治身亡。而死者的身份,至今仍然未解。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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