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手术费用可以报销吗?

烟台晚报 2018-05-09 08:53 大字

咨询:我是招远市农村的,未经过本县医院治疗,直接在烟台上医院就医,并做鼻泪管堵塞手术。请问这种情况可以报销吗?怎么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复:您如果是发生的门诊手术,产生的是门诊费用,那么该费用不符合报销规定,不报销;如果您是住院手术治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一档缴费标准(230元)缴纳,在整个烟台市范围内的其他县市区的医院住院,在结算时,医保范围内费用首先自负10%,再按以下比例报销。即:住院起付线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800元。起付线以上的部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院按83%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按60%支付;二级医院按58%支付;三级医院按45%支付。按二档缴费标准(380元)缴纳的,在整个烟台市范围内的其他县市区的三级医院住院,在结算时,范围内费用首先自负10%,起付线以上的部分(800元),再按60%比例报销;在全市其他二级以下医院住院,按以下比例报销。即:起付线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按88%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二级医院按70%支付。烟台市目前所有医保定点医院均实行即时结算,即在出院结算时,居民仅承担自己个人承担部分即可。

咨询:我是泰安户口,夫妻双方都在烟台工作,开发区有房,孩子在我们身边,请问我们的孩子可以在开发区参加居民合作医疗吗?如果可以,是通过什么机构需要什么材料,如果不可以,孩子生病住院的,在户籍地购买的合作医疗可以在烟台使用吗?如果孩子在外地参加的社保,如果要在烟台住院,需要回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异地就医手续吗?

答复:您孩子能否在烟台市参加烟台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问题,关键在于你们夫妻是否办理烟台的《居住证》,如果已经办理,可持《居住证》、孩子的《居民户口簿》,在参保缴费期内(每年的9月至12月、新生儿出生90天内),到《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在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参保缴费就可以了。如果不满足在烟台缴费的条件,则只能在孩子的户籍地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烟台市看病住院的能否报销需向您孩子参保地社保机构咨询。YMG记者夏丹通讯员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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