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一男子为泄私愤谎报案情, 被依法拘留五日罚款200元

烟台晚报 2018-04-11 10:14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林芋竹通讯员张国忠赵晓雷)近日,招远一男子因在练歌房消费与老板发生纠纷,为泄私愤竟然谎报案情称有人卖淫嫖娼。最终男子因涉嫌慌报案情被招远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

4月3日22时,招远市公安局泉山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在辖区某练歌房203房间内有人卖淫嫖娼。接警后民警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对该练歌房203房间进行检查,到达现场后发现203房间空无一人。经调查,工作人员称当晚203房间根本就没有接待过任何客人。

为了能够查清事实真相,民警在现场拨打报警电话时,看到旁边一男子神色慌张正欲离开,并且其放在口袋里的手机一直响着不接,民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盘查,发现该男子就是报警人。面对民警的质问,男子最终承认自己谎报案情的违法事实。原来,王某当晚与朋友一起在练歌房唱歌,结账时与老板发生口角,一时气愤难平,就想给该练歌房找点麻烦。

目前,王某因涉嫌谎报案情,被招远市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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