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加强水源地环境保护,烟台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算好“民生账”做足“水文章”
沐浴着温和的轻风,来到牟平区鱼鸟河畔。人未走近,便闻声声鸟鸣,河面上盘旋的水鸟偶尔惊掠而过,偶尔三两共舞,构成了一幕清新惬意的鱼鸟画卷。“这儿风景好,平时无事,我就爱到这边来溜达,神清气爽。”正沿河边散步的市民陈宏说,现在来到河边就神清气爽,他经常跟老友聚在一起,在河边的石凳上下象棋、论家常,心里的感觉就是舒畅。
告别鱼鸟河,转道西行。大沽夹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同样飞鸟成群、鱼虾嬉戏。“很早以前,夹河不成样子,一到夏天都躲得远远的。现在水清草绿,环境优美。”家住附近的村民赵佑华告诉记者,如今的大沽夹河栖息的鸟特别多,偶尔还会见到一些珍稀鸟类。正说着,草丛中腾起一群水鸟,飞舞着四散而去。“夹河水正在变得越来越好,相信会吸引更多的鸟类。”
鱼虾嬉戏,飞鸟群舞。在城市经济快速发展的空隙里,这样的景致实属难得。但这样的环境却不是自然而然,而是靠管、治、护营造出来的。近年来,烟台市紧紧围绕流域污染防治、水源地保护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持续检测结果显示,烟台市17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良好,26条重点河流的42个监测断面水质趋势向好,近岸海域水质均满足功能区要求,一、二类海水比例达到90%以上,去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浓度均值都比上年显著改善,今年上半年COD和氨氮浓度继续下降。
水环境质量向好,源于治水举措得当。烟台治水,有三个突出特点:长效管理、专项治理、重点整改。
完善水污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将河道及水源地环境治理纳入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考核体系,将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纳入《环境保护重点事项推进责任书》,对存在突出水环境问题约谈相关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去年以来,共对存在突出水环境问题的8个区市进行了约谈,对部分县市区实行建设项目区域限批。
保障饮用水安全,将加强市区饮用水源地保护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推进落实《烟台市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确定的水源涵养林、入库河流和库水处理、污水处理、生态修复等10大类23项治理工程,除暂缓建设的项目外,预计2018年将完成全部规划项目。今年1月,《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经省人大会议批准实施,烟台市水源地保护工作迈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实施重点流域污染整治,全市制定大沽河、大沽夹河、五龙河控制单元水质达标方案,对重污染行业、企业比较集中的界河、五龙河等重点流域,按照“一河一策”的原则,制定工业企业达标治理、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集中整治方案。制定实施《烟台市重点流域水质监测方案》,切实强化对重点流域的监测频次和监测范围,及时发布超标通报和水环境质量通报。治水关乎民生,必须持之以恒。下一步,全市还将推进实施不达标水体水质达标方案,编制近岸海域污染防治规划,按照目标倒排工期、加压推进,确保今年底前实现河流断面水质改善,消除劣Ⅴ类。同时,加强水源地违规、违法项目的清理整顿,强化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并在已建立市区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的基础上,拟制订覆盖全市的水环境质量生态补偿办法,以重点河流考核断面为对象,建立考核奖惩和生态补偿机制,通过资金激励推动水污染防治,将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作为区域发展的约束性要求,使“改善者收益、恶化者赔偿”,以长效推进机制实现区域水质全面提升。YMG记者姜乾招远市罗山山间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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