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种门诊慢性病纳入医保 烟台市职工和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数量分别达77种和66种

烟台日报 2021-11-23 07:43 大字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赖皓阳 通讯员 衣宝萱)近日,栖霞市亭口镇的参保居民王大叔享受到了新的肺结核医保待遇。王大叔是多年的肺结核患者,今年8月1日前他的报销额度已达到1700元,前些天,他到栖霞市结核病防治所拿了330元的药,惊喜地发现门诊又报销了180元,超过了以往1800元的限额。王大叔询问医生后得知,烟台市医保局出台了新的肺结核报销政策,报销比例和报销限额均有提高,进一步减轻了他的看病负担,王大叔高兴地说:“医保政策真是好”。

为更好地保障参保人门诊慢性病医疗需求,结合烟台实际,今年7月,烟台市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做好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门诊慢性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自7月31日起,将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代偿期等6种疾病纳入基本医保乙类门诊慢性病疾病范围,执行全省统一的认定标准,至此,烟台市职工和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数量分别达77种和66种。7月31日前,已纳入烟台市门诊慢性病管理的结核病、慢性病毒性肝炎(乙、丙型)的参保人员,不再重新认定资格,自7月31日起分别按照肺结核、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享受医保待遇。

具体待遇标准如下:

肺结核、肺外其他部位结核、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肝硬化代偿期:

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起付线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80%,年最高报销限额为4000元。参保居民门诊医疗费用起付线标准为300元,一档、二档缴费的均按60%比例报销,一档、二档缴费的年最高报销限额为4000元。

耐多药结核和广泛耐药结核:

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起付线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80%,年最高报销限额与住院医疗费合并计算。参保居民门诊医疗费用起付线标准为300元,一档、二档缴费的均按60%比例报销,一档、二档缴费的年最高报销限额与住院医疗费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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