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烟台晚报 2021-10-29 07:07 大字

近日,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指挥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全面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5家气瓶充装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现予以公开曝光。

烟台市安全生产总指挥部办公室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企业

企业名称

栖霞市宏福液化气有限

责任公司

莱州市德成燃气有限公司平里店明东液化气站

莱州鸿盛燃气有限公司

栖霞玺山液化气有限公司

龙口市东海石油燃气

有限公司

处罚原因

未按照技术规范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

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和计量器具

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气瓶

未按照技术规范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

充装超期未检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处罚措施

责令改正,罚款4.9万元

责令改正,罚款3.05万元

责令改正,罚款2万元

责令改正,罚款2万元

责令改正,罚款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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