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近日,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指挥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全面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5家气瓶充装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现予以公开曝光。
烟台市安全生产总指挥部办公室
特种设备安全生产问题隐患企业
企业名称
栖霞市宏福液化气有限
责任公司
莱州市德成燃气有限公司平里店明东液化气站
莱州鸿盛燃气有限公司
栖霞玺山液化气有限公司
龙口市东海石油燃气
有限公司
处罚原因
未按照技术规范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
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和计量器具
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气瓶
未按照技术规范实施充装前后的检查
充装超期未检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处罚措施
责令改正,罚款4.9万元
责令改正,罚款3.05万元
责令改正,罚款2万元
责令改正,罚款2万元
责令改正,罚款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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