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至民国福山的乡村集市
□张霞
据明万历46年(1618)《福山县志》所载福山疆域图,当时福山县所辖地域除包括2019年8月之前的福山区全境外,还包括现烟台开发区大部、芝罘区大部及栖霞东北部数个村庄。至民国22年(1933),这一疆域范围基本未变。
明朝两代的三本县志中,将老福山区域的集市分为“城市集”与“乡市集”。城市集专指福山县城大集,其余皆为乡市集,即本文欲探讨的早年间福山乡村集市。
根据集日的密度与时间长度,乡村集市又可分为日集、间日集与鬼市。这些不同种类的集市,明清两代福山境内都曾有过,大多至今犹存。
日集
天天交易的集市,便为日集。这些集市多半无人组织,只是在某一人口稠密且交通便利的地段自发形成。民国时期纵横福山的老烟潍路、烟青路等,某些路段与明清时期的官马大道重合,福山当地称它们为老官道。这些道路两边村庄密集处,都是各类农副产品或商品的理想交易地。像永福园老官道、西留公村边的老官道等,从前路边几乎每天都有村民聚集,出售自产的农副产品,算是小规模的日集。至于福山老城的东、西、南门外等处,日集规模更大,也更兴旺,除当地村民出售农产品与土特产外,卖日用杂货的摊贩也常过来凑热闹。
这些乡村日集初起时,路边并无固定商用建筑物。后来,那些规模较大、历史较持久的日集逐渐发展起来,有了固定的店铺,然后再渐渐形成一条商业街,甚至促成数个或至少一个村庄的繁荣与壮大。现在福山区乡村的不少大镇街,也曾有过日集的历史。
日集通常比较灵活,且与农业及乡村生活关系密切。现在,福山各乡镇及街道办事处政府所在地的村庄或社区,主要街道两边不仅有店铺,每日还有村民们在道旁摆摊出售自产的蔬菜瓜果,这可以算是当年日集的延续。
间日集
每隔数日举行一次的集市,为间日集。间日集或五天一集,或三天一集,规模通常比日集要大许多。
明朝《福山县志》卷二·镇集一章中,仅记载了三处乡村集市:“古现集:在县西北三十五里,逢三、八日集。高疃集:在县西南三十五里,逢一、五日集。门楼集:在县南十八里,逢四、八日集。”
以上三处间日集的集址,都是当时之重镇。古现,现为烟台开发区属地,明清两代三本《福山县志》时常将其写为“古县”,皆因汉朝时牟平县设在今福山地,古现曾是牟平的县治所在地。高疃地处栖霞、蓬莱、福山三县交界,是福山通往山东西南腹地并走向全国的交通要道,通衢大邑的地位不言而喻。而福山县城以南的大镇,则非门楼莫属。这三处大镇还都是当时县以下行政区划保或社的中心村落,人口繁盛,交通便利,具备物资快捷集散的优越条件,伴有大集市亦很自然。
明朝时,福山境内的间日集应该远不止这三处,只能说这三地的集市规模较大而已。
时隔55年,清康熙十二年(1673)的《福山县志》卷二·镇集中,仍只录了这三处乡村集市。乾隆27年(1762)《福山县志》在以上三集外,又增加了三个集市:“八家(角)集:在县西北50里,逢二、七集,坐八家社界。黄务集:在县东20里,逢一、五集,坐黄务社界。奇山集:在县东北30里,逢三、八集,坐奇山社界。”
新增的三个集市,有两处在现在的芝罘区境内,一处在现烟台开发区辖区。这三处集市抑或新开,抑或也历史悠久,只不过刚达到可入县志的规模。
民国20年(1931)《福山县志稿》卷一之三·镇集章目中,在以上六个集市之外,又增加了七个乡村大集:之罘集:在县东北40里,逢四、七、十日集。岗嵛集:在县西北20里,逢一、五日集。臧家集:在县西北15里,逢二、七日集。诸记集:在县东北20里,逢五、十日集。旺原集:在县东南30里,逢四、九日集。谭家官荘集:在县东40里,逢五、十日集。芝水集:在县东八里,逢三、六、九日集。
这一记载至少传递了这样一个信息:乾隆年间至民国中期这段时间,福山同周边地区一样,进入商品经济相对发达的时期,其触角已延伸至广大乡村,促进了乡村集市的飞速发展,较大规模间日集的数量,由明万历年间的三个增加至十三个,增幅达四倍之多。其中,十天内逢三次集的乡村集市有两个,加之福山县大集,当时福山境内至少有三个大型集市每三天一集。如此密集的集市,须有足够的人气与交易量支撑,否则难以为继。由此推断,当时福山境内相对而言经济条件不错,物资丰盈、贸易发达、民众购买力较强。
乡间集市也如县大集一样,分行设肆,有粮食市、柴草市、蔬菜市、鸡蛋市、布市、成衣市、杂货市、熟食市、点心市、骡马市、猪市、鱼市等。卖油的通常在粮食市,煤炭可在柴草市卖,猪市不只卖猪,还卖羊、猫、狗等。骡马市则只交易大牲畜。还有一点也比较紧要:相邻的乡镇集市逢集日要相互错开,既有利于贸易,又能避免造成无序竞争。
20世纪30年代初,福山第一大村——绍瑞口村也开了大集。这一记载虽不见于县级史书,但绍瑞口集市确曾繁盛一时,至今也还存在。
福山乡村最年青的间日集,应是新中国成立之后开的东陌堂集,集址就在东陌堂村。20世纪70年代末,当时的兜余人民公社东陌堂生产大队率先投入改革开放大潮,成就辉煌。集体经济空前壮大,村民们手里也有了钱。1988年8月1日,东陌堂大集正式开业,并约定每月逢农历四、九为集日。开集当天便很热闹,村里1000米长的东西主街上人流涌动,贸易欢畅。8月3日的《烟台日报》还发文报道了这一盛况。
鬼市
鬼市大体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传统的古董买卖市场,后半夜两三点钟商贩和玩家开始入场,天亮之前人群散开,集市结束。另一种是乡间的早市。
古董市场在半夜开市,据说与市场的两种卖家有关。一种是家道中落的富贵子弟,不得已将祖宗留下的宝贝拿出来换钱。他们忌讳让人看到自己的窘况,所以趁天黑出来摆摊,天未亮赶紧走人。另一种则是掘坟盗墓之徒,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出售赃物,只能趁着天黑出来交易。所以,旧日的古董鬼市都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矩:买卖双方只能用灯笼照货,决不许照人脸。
旧时,福山境内的大庙(现芝罘区大庙)就是著名的古董市,买卖双方天不亮就开始交易,有鬼市的特征。但据老人们讲,民国时期,天亮了大庙一带也有摆古董摊的,说起来也并不是完全的鬼市。
第二种所谓的鬼市存在于乡间,与古董交易全无关系。这些集市通常天不亮就开了,交易时间较短,破晓时人便散去,这其实就是现在人们说的早市,旧时又称为“露水集”。
原兜余镇政府驻地,旧时就有这种凌晨交易的集市。早市在此地形成,有其特殊原因。这周围有七个小村,明清到民国时期大都不足百户,因彼此离得极近,远看似乎就是一个大村,人称“七兜余”。村庄密集,村民们有农产品及生活用品的交易需求;但人口不多,没有足够的交易量支撑一个日集,所以当时这周围的人们便形成早市的风俗,完事儿赶紧回家,吃了早饭上山干活儿,采买劳动两不耽误。这种根据实际情况自然形成的贸易集市,既实用又便利,体现了村民们的生活智慧。
新中国成立后,福山境内的乡村集市还迎来过它们的黄金时期。那时每逢集日,各生产队便派出人力,将自产的蔬菜瓜果、土特产等,或肩挑或用独轮车推到集上出售;各公社供销社的员工及干部到了集日也全部出动,到大集上设摊。赶集的人们纷至沓来,集市主街上人流如织、摩肩接踵。供销社饭店的师傅们也在路边支起几口大锅,现蒸现炸现做,为群众提供热乎乎的馒头、片片、包子、饺子、羊汤等食品。那时乡村的主要商业渠道,除了各公社供销社、各村代销点,再就是隔三岔五热闹起来的集市了。
2000年之后,随着农村人口的逐年减少及商店、超市的全方位普及,乡村集市的热度锐减。但目前,福山区内,明清两代与民国县志曾记载的所有的乡村间日集,都还在延续着,到了集日仍有商贩赶来设摊。赶集的人们先转一圈儿,货比三家后再行议价,觉得合适就成交,从容平和,古风犹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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