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打掉一控制市场恶势力团伙

烟台日报 2018-09-28 08:09 大字

本报讯(YMG记者百惠通讯员市公宣)横行乡里,为非作恶,强拿硬要,强取豪夺,非法敛财,严重破坏当地的社会生活、生产经济秩序。在侦办一涉恶案件中,栖霞市公安局办案民警发现一团伙成员冯某超还涉及另一起恶势力团伙,并为该团伙中首要分子。栖霞市公安局对新发现的线索,深挖细查,顺线追踪,经缜密侦查,查实了以冯某超为首要分子,徐某明、王某平、栾某、刘某军、黄某等为重要成员的恶势力团伙,并于2018年8月4日、8月6日紧急收网,成功打掉这一以殴打、威胁、滋扰等暴力手段,控制唐家泊镇辖区挖掘机和钻井市场的恶势力团伙,带破案件10余起,抓获团伙成员4人。

2017年6月份,犯罪嫌疑人冯某超纠集犯罪嫌疑人徐某明等人窜到唐家泊镇八字沟村,对正在八字沟村进行钻井作业的卢某某采用关闭钻井设备、持砍刀威胁、殴打等手段强行索要“每米五块钱的扒皮费”。卢某某的亲戚卢某滨到场后,与冯某超言语理论,被冯某超等人殴打。之后一段时间,卢某滨带领钻井在唐家泊镇大柴村、东八田村、尹家沟等地给村民钻井时,冯某超纠集团伙中的多人采用看管钻井队、计算钻井时间、强行在村民家吃喝等方式,强拿硬要,变相收取卢某滨的“扒皮钱”,先后四次强行收取卢某滨的“扒皮钱”共计10000余元。2016年冬天,唐家泊镇八田村村民于某华在西三叫村挖地时,该涉恶团伙成员栾某、刘某军到场对其进行语言、暴力威胁,要求支付“扒皮钱”,后犯罪嫌疑人冯某超赶到现场用胳膊勒住于某华的脖子,对其威胁恐吓,在提高挖掘机作业价格的前提下逼迫于某华继续在西三叫村继续从事挖掘机作业,从而获取3000元的“扒皮钱”。同年冬天,莱阳籍挖掘机司机于某财安排拖车运送其挖掘机到西三叫村准备从事挖地作业期间,犯罪嫌疑人栾某等人驾车将拖车拦停并对于某财采取语言威胁、恐吓等手段,禁止外地挖掘机进入唐家泊市场或者强行收取扒皮钱,于某财心生畏惧,被迫当日离开唐家泊市场。该恶势力团伙的种种行为,导致部分生产作业无法正常进行,严重影响了当地生活、生产秩序,群众反映十分强烈。

目前,经栖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栖霞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犯罪嫌疑人冯某超、徐某明、刘某军执行逮捕。犯罪嫌疑人王某平(男,36岁,栖霞唐家泊镇人)、栾某(男,35岁,栖霞唐家泊镇人)在逃,正在全力抓捕中。其他1名涉案人员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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