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公安 公布案例提醒防火

烟台日报 2022-04-08 11:49 大字

本报讯(YMG全媒体记者 盖鹏 通讯员 开公宣)冬去春来,风干物燥,一旦发生火灾,容易扩大蔓延造成较大损失。近日,开发区公安分局公布四起典型案例,提醒市民提高防火意识。

3月15日上午10:45,董某某在古现街道洪钧顶森林防火区内耕作时吸烟,被无人机巡查发现并及时制止,其行为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口头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0元。

3月23日上午10:00,郭某某在潮水镇段家村森林防火区内施工时吸烟,被森林防火巡查人员发现,其行为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口头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0元。

3月24日上午10:30,祝某某在大季家街道祈雨顶森林防火区内施工时吸烟,被无人机巡查发现并及时制止,其行为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口头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0元。

近日,八角派出所接报警称辖区石屋营村一处空地着火。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协助现场人员一起将火扑灭,没有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受伤。经询问,刘某某在家闲着没事,将地里的杂草、树枝收拾了一下,就将其带到野外田地焚烧,所幸发现及时没有造成危害,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理。

开发区公安分局提醒,火苗再小也会酿成大祸。每个人都需要树牢防火意识,杜绝一切违法违规的野外用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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